Re: [車禍] 直行機車被左轉汽車撞
※ 引述《xxoxooxo (電風扇)》之銘言:
: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3.9.18
: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 事主我女友,鎖骨骨折,可能要開刀插鋼釘
: 目前至少一個月無法工作,若開刀的話可能更久
: 肇事車主無傷
: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 有報警,女友事發後一個星期才有辦法做筆錄,現場未被破壞
: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 肇事車主有保險,保險公司亦聯絡女友
: 五、事實經過:
: 據女友描述,當時她在科雅路綠燈直行騎車
: 對轉黑色carmy欲左轉,女友看到的當下啟動防禦機制、減速並注意黑車
: 但黑車似未注意路況,高速直接往女友撞過來
: 女友倒地,多處擦傷、鎖骨骨折
: 好心路人見狀幫忙報警
: 1 這車禍明顯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但警察卻不是這麼判斷
: 2 車禍當下,肇事者一會說他趕著送貨,沒看到女友
: 之後肇事者做完筆錄,到醫院看我女友傷勢時
: 又改口說是有看到女友,然後以為女友會從他車後繞過去
: 沒想到「被女友的機車撞到」
: 看到女友鎖骨骨折的傷勢,一度質疑
: 認為傷勢是「摔車之後自己翻滾造成的」,和他無關.......
: 3 昨天女友做筆錄時,警察卻完全站在肇事方的立場,直說女友輸面很大
: 因為警察認為是「女友的機車撞肇事者的汽車」
: 但當女友提出,她是直行車且已減速並注意路況時,仍與轉彎車碰撞
: 但警察說,根據現場的判斷,應該是機車撞到汽車,所以機車肇責很大
: (但機車本身卻只有後面被撞到的痕跡,龍頭仍正常....)
: 4 肇事者不願提供行車記錄器,警察也還沒去調路口監事器
: 筆錄時也一直要雙方私下去和解
: 5 肇事者事發之後,沒有任何一句道歉,也從未來電關心
: 不過肇事者筆錄時,堅持是他報警的,警察全盤採信
: 並據此告訴女友,肇事者敢主動報警,表示他沒有錯且亦關心
: 6 女友筆錄回來時,我聽了經過有點火,當下打去警察局要「初步分析表」
: 警察才說要幫忙申請,要警察解釋「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卻支唔其詞....
: 六、問題:
: 明明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 卻被警察以「先來後到」的原則去初步判斷直行車錯很大
: (且警察不認為轉彎車為肇事者)
: 我的問題是,「車禍初步分析表」,會依第三方專業的員警來分析
: 還是依承辦員警「先來後到」的原則來判斷分析?
: 如果最後依承辦員警的判斷來做的話
: 女友的傷以及一個多月無法工作的損失,只能自認倒楣了嗎?
: 第一次遇到,也爬了些文,但實際經過卻事與願違
: 希望版上的大家能提供建議解惑,謝謝
後續出來了
初步肇事分析表出來了,根據現場影片來看,肇事者違規左轉(沒有等左轉燈)
也就是肇事者的責任100%,我女友0
可是中科李姓承辦員警在電話中,卻不斷向我女友說:
「我們查不到妳肇事的事證,所以暫時寫『查無肇事責任』,但不代表妳沒責任
搞不好妳超速、沒注意路況、不禮讓大車先行……」
而一開始完全沒有聯絡的肇事者
在我向中科李姓員警要求「初判表」時,當天晚上「突然」聯絡我女友
說是什麼太忙沒聯絡、南投他不熟之類的,還說「需不需要每天給妳打電話……」
這不得不讓人懷疑肇事者與員警是否熟識?
員警從頭到尾都偏坦肇事者,而且從來不認為撞人的是「肇事者」
事發後做筆錄時,員警不斷質疑是我女友撞人,不斷說現場圖對我女友很不利
要他有心理準備,最好可以私下和解之類的
現在初判表出來了,卻又說「初判表不一定是事實」
這讓我很擔心,肇事者或許後台很硬,屆時如果去和解,會不會咬這點不賠
還是直接提告?
目前女友傷勢尚無法自理生活,工作停擺,得靠家人照顧
依此行情,和解金大概要提多少?
剛剛聽到消息,現在還在氣頭上,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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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82.183
※ 編輯: xxoxooxo 來自: 114.25.182.183 (10/07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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