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頂樓漏水
事實經過:我自已一個人住在二十年的五樓公寓頂樓,
因為房子實在太老了,所以漏水的狀況非常嚴重,
而我從來沒有針對漏水的問題,去找抓漏工人來處理
因為我知道抓漏需要花的錢很驚人,而且還不一定能成功防漏
反正只有我一個人住,有漏水就拿個臉盆接一下就好
但是後來房子漏水的狀況愈來愈嚴重,本來只有十幾個地方在漏
現在變成至少快一百個,三房兩廳的房子每一間都有在漏水
接水接不勝接,跟本不可能完全接的完,難免會有水滴在地板
長久下來變成,連樓下四樓也在漏水
目前的狀況只要不下雨,就不會有漏水
所以確定不是管路的問題,而且就算我家漏水
只要地板是乾的,四樓就不會漏水
當初我爸在五樓頂樓加蓋鐵皮屋
就是為了解決漏水的問題,結果沒想到解決不了
現在我爸不在了,變成我要去處理
目前四樓理所當然的,認為五樓應該負責處理
可是我能處理的方式,也只能消極的拿水盆去接水
若是雨不大還ok,真的超大雨的話還是沒用
而且這方式四樓的也不可能滿意
他們還是希望我去找工人來抓漏
有必要最好把鐵皮屋拆掉,頂樓打掉重作
拆鐵皮屋我沒意見,反正當初要蓋鐵皮屋也不是我的意思
但是拆鐵皮屋的錢,還有打掉頂樓,可能要花大約十幾萬的費用
就算只是單純的抓漏,花二三萬我都拿不出來
如果只是抓漏花的二三萬,我可能都要花二年左右的時間
才存的到這筆錢
四樓並沒有對我惡言相向,但是若是我一直放著不處理
他們逼不得已仍會考慮向我提告,要求賠償
問題:
我知道四樓住戶他們也是受害者,
我能做到幫他們的我一定去做
但要我自已出十幾萬,保障他們四樓絕對不會漏到水
實在是超出我的能力,不是我不想做,而是我沒這能力
如果他們真的要告,我也只能默默的承受
我想請問在法律上針對這類事情的責任劃分?
比如說頂樓的重建費用兩家一起分擔?
但如果這樣的話,四樓可能會要求一到五樓全部都要分擔
而且老舊公寓也沒有管委會
更何況別家的五樓都是自已出錢抓漏,或重做屋頂
只有我去要求樓下分擔也太奇怪
不知還有沒有更好的建議步驟
當然我知道找抓漏的人來看是第一步
但後續會有什麼變化真的很難講
先感謝各位幫我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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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3.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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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說我是住五樓頂樓,五樓上面的鐵皮屋沒住人,而且違建不算樓
因為沒住人,所以拆掉我也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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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四樓的屋頂,那費用是算五樓的
但若是五樓的屋頂,費用是算一~五樓(或者管委會)的
我在版上爬文看到的說法,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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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推卸責任,我說過如果對方要告我,我也只能默默承受
對方的態度很明顯,只要五樓沒漏水,他們家四樓就沒事
所以我不能放著不管,至於抓漏的錢我要自已想辨法
但想管也要看我有沒這能力
事實上要我拿出二三萬來抓漏,我是真的沒錢
對方告我,就算法院判我賠錢,強制公司扣我薪水
等拿到錢也不知道幾年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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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說過了,拆鐵皮屋我沒意見,因為蓋鐵皮屋本來就不是我的意思
如果說不能請樓下分擔的原因是因為鐵皮屋,那我出錢拆掉鐵皮屋
是否有就向樓下請求分擔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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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跟你一般見識,跟主題無關不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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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是事實呀,就算是房子法拍不也一樣要等幾年
我已經說過我從來沒有不想負責,要嘛就是強制扣我
三分之一的薪水,要就是雙方協議每個月我拿二千元出來
看要存幾年的錢,存到了再施工,不管那種結果都是要等幾年
我不相信會走到法拍房子這步,有強制扣薪水可用沒必要用這招
又不是沒薪水可扣,當然這不是我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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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水的問題出在五樓頂與四樓頂
當然五樓頂漏水的狀況比四樓天花板嚴重百倍
四樓頂只有約四五處漏水,五樓頂至少8.90處
差別在五樓我一人住,隨便他漏水沒關係
四樓就沒辨法任他漏水
換句話說就算五樓天花板漏水,只要五樓的地板沒積水
四樓的天花板就算漏水不修,也沒水可漏
所以四樓住戶從沒想過,四樓頂有修理的必要
他們認為只有五樓頂才需要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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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換句話說我若是出錢修五樓地板,也就是四樓頂
那五樓頂就可以向一~五樓收施工的錢
理論上是這樣講對吧,只不過一般人都沒這觀念
五樓頂都是五樓出錢,四樓頂也是五樓出錢
若真的要收錢,通常也是撕破臉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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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說過了,我要處理也要看我有沒有這個能力
不能處理跟不想處理差別很大的
而就算要處理,我也需要弄明我的權益與對方的權益
這應該很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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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只是想解決問題,絕對沒有要逃避責任的意思
對方也沒有真的要告我的意思
我只是個窮老百性,家裡有天災,有能力的話我也想處理
放著不管是真的沒這能力,當然我同意樓下是受害者
但是我沒有加害的意圖這仍是事實
※ 編輯: meidoku 來自: 114.47.88.237 (08/30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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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結論就是五樓頂的修理要找樓下共同負擔
是難度很高到幾乎不可行,就算我願意放棄鐵皮屋也沒用
頂樓的漏水費用我要自行吃下,然後繼續使用鐵皮屋
所以這部份可以先排除掉
接下來就是我跟四樓之間的協議的部份
有人質疑我是不是抱著『能拖就拖』的心態
就行為上而言,我的確是在『能拖就拖』
但就心態上而言,我認為我只是『坐以待斃』
並非能拖就拖,要我拿錢出來修,我拿不出來,
五樓頂漏水,我只能默默承受,任憑地板積水
直到四樓也開始漏水,我很抱歉我的問題害到四樓
但沒什麼社會經驗的我,實在不知道該如何解決問題
如果四樓真的訴之法律,對我來說,
也不存在撕破臉的問題
因為我從不認為,我不該負起這個責任
但是負起責任,跟解決問題
完全是不相關的兩件事
我的問題跟本不在於我願不願意負起責任
而是我沒有能力解決問題
如果法院判我強制執行,甚至法拍屋子
我也只能『坐以待斃』,默默承受這一切
而四樓一直要求我把問題處理,但卻完全不告訴我
要用什麼方法來處理,我也不可能要求他先出錢
我日後再還他,後來我提出的建議
就如同上面講的,開一個賬戶
我每個月定存二千,若是抓漏公司開價五萬
那就等到存的錢足夠五萬之後再動工
四樓對這方法不置可否,他只說去問朋友
這方法實際執行的可行性
目前的我跟四樓之間的協議結果就只到這裡
所以我在這裡PO文,是請他人就法律的角度
告訴我解決問題的方法,其它的我就不回應了
※ 編輯: meidoku 來自: 114.47.88.237 (08/31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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