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請問這樣的漏水案例我該負責嗎?
事實經過:
我在今年(2013)五月底賣了一間大樓,在八月中旬接到房仲的電話說我賣的房子有間浴室
正下方住戶說漏水嚴重,劈頭就說我們賣的房子要有半年保固要我們處理。
我說我已經在那邊住了四年,根本沒有聽到有人反映有漏水問題啊?房仲說樓下住戶表示
已經漏了一陣子了,是最近漏的比較嚴重才來告知。
後來我也去了解狀況,樓下天花板乾乾的,他們表示有人洗澡才會漏,房仲也請了抓漏師
傅去看,師傅說要整個地板打掉做防水,給了我一個估價。
因為是買方要我們處理,於是我向買方表示要出一半的價錢,可是他們並不同意,他們堅
持我們應該要負責完全弄到好,而且談到最後沒有結果,還是不愉快的收場。
問題:
我後來想一想,覺得很奇怪,也查了一些資訊,於是我有一些問題想要請教版上的大大們
:
1.師傅都沒有敲開,怎麼就可以斷定樓上住戶應該負全責,若是排水或是其他公用管,應
該是有互相分擔的問題吧?
2.我們很在意為什麼之前住了這麼久都沒來說,現在賣完房子才說漏水,卻是要前屋主出
來完全負責?我們沒有隱瞞任何瑕疵,因為根本沒有被告知有漏水現象,他們沒有拍照存
證,也沒有透過管委會留下紀錄,然後過了將近3個月了才說有問題。
3.賣了將近3個月的時間,這期間也曾出現3級以上地震(6/2氣象局有資料),大樓又是15
年住宅,多少都有老舊的現象,當初買賣契約有簽現況交屋,與房仲也有簽一張沒有漏水
情況說明,可是這算是我要擔保的瑕疵嗎?我賣房子的時候是沒有狀況的(沒有告知),事
後可能因天災或是老舊造成漏水,我們應該擔保嗎?
我知道問題可能描述得很雜亂,但是我只是想知道我接下來應該怎麼做比較好,或是我有
甚麼可以主張的因為與對方談完幾天後仲介又傳簡訊過來要看我們要怎麼後續處理,不然
漏水住戶可能會把事情搞大,感覺上仲介把我們當做可以坳的對象,感謝版上的大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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