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刑事] 侵犯著作權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奶茶)時間11年前 (2013/03/23 15:29), 編輯推噓4(4024)
留言28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我是原PO 前天去做筆錄完回來了 是唱片公司提告的 警察說這間唱片公司不跟人家和解的 所以應該是...法院見了 那我該跟法官說什麼呢 就照實講嗎? ※ 引述《yu117 (奶茶)》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前陣子用迅雷透過BT種子下載了一張專輯 : 結果竟然今天收到警察局寄來的侵權通知 : 說要到警局做筆錄 : 想請問各位我到場後該如何應答叫洽當呢? : 該說些什麼? : 小弟僅用BT抓過兩次東西想不到就收到信了... : 還有不知道後續的處理會是如何 : 請問會很嚴重嗎...? : 先謝謝各位 : 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81.30

03/23 16:22, , 1F
那無解了...只能等著被關或罰錢...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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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6:24, , 2F
只能照實說囉...證據確鑿的情況下狡辯只會判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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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8:28, , 3F
被關或18萬繳國庫,再另外賠唱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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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張專輯也太嚴重了... ※ 編輯: yu117 來自: 111.255.81.30 (03/23 18:46)

03/23 19:01, , 4F
你抓專輯傷害到人家創作的心力和發行成本難道不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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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21:00, , 5F
那妳只好怪當時中華民國國勢沒美利堅合眾國強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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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21:01, , 6F
在特別301壓力下 我國著作權法 的確是過嚴苛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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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01:11, , 7F
如果SOPA和PIPA在進來,不只是嚴苛的問題而是生存權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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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法官不會看在初犯和沒有營利販售等判輕一點之類的嗎 ※ 編輯: yu117 來自: 111.255.81.30 (03/24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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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並不構成判輕罪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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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認罪不要多說廢話扯一堆理由 到法院就裝的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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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就是判3個月左右 可以裝可憐說你還有欠別人錢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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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問判刑會有緩刑嗎 還是直接進去關了 ※ 編輯: yu117 來自: 111.255.91.62 (03/24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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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易科罰金了 如果運氣好 也許會遇到對方律師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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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5萬然後法官就會給你判緩刑 不過不用太期待會發生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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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後還是會問 為什麼要這麼做、知不知道這樣違法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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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你知不知道違法的話 回答"當時沒想過"應該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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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Serphim大的意見 ※ 編輯: yu117 來自: 111.255.91.62 (03/24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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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你背假的LV都會很慘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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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張專輯而已 有本事你跟法官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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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被查到其他的還好 民事頂多查到的5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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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專輯應該不會超過400塊 500倍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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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沒把他變成光碟 都還好 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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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法院應該辭不會超過18萬+20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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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萬應該可以解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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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 表現出悔意 多多去做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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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分點 低調點 乖一點 看檢察官會不會幫你搓湯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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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應該20萬內可以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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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沒有初犯比較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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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比 第一次殺人 第一次強姦別人 都是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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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被害人的傷害跟你初步初犯沒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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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5:02, , 28F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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