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被冤枉偷接電
※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銘言:
: 個人把兩篇一起回吧.....
: 因為您隱瞞太多細節未告知....
: 1.住了多久?? 通篇找不到...五年?? 10 年?? 15年??? 謀狼災.
: 25W ?? 若用 5 年攤,那一年才 5W , 一個月才多少??
: 4167元
: 若住 10 年了,攤平一個月 為 2084 元
: 若住了 15 年,攤平一個月 為 1389 元
: 您若住了 15 年, 那每個月從台電那邊獲得的不法利益,有無超過 1389 ??
: 您自己比大家清楚,不打算繼續追問您這點.
: ^_^
: 2.您第一篇推文有提到兩個關鍵,但甚至可說是您隱瞞一些資訊的關鍵.
: key1
: → bgbg543:電視x2 冰箱x1 電腦x2 電鍋x1 電燈xn 電熱水器x1 電捲門x1
: → bgbg543: 抽水馬達x1
: key2
: → bgbg543:電費約摸3k左右,夏天倍增
: 您......應該自己也發現了吧??? 上面這些電器設備,幾乎都是【常態用電】
: 夏季用的量,跟非夏季用的量,差也沒差多少...
: 無【季節性用電的設備】如冷氣等,甚至夏天用比較少的設備如電熱水器.
: so, 以 2012 年的台電公告電價數據,
: 非營業用電
: 夏季用電(6~9月) 非夏季用電
: ~110度↓ 2.1/度 2.1/度
: 110~330度 3.02/度 2.68/度
: 331~500度 4.05/度 3.27/度
: 在 500度 範圍下,電價差比最高也才 1.23:1
: 也就是說.....上面的電器設備,以上述公式去推算,
: 若非夏季是 3000,那夏季最高也才 3690 ,
: 就算給您四千整數好了.
: 那請問一下
: 【消失的兩千塊電費,用在哪了??】
: 總之,您到底蓋了幾台電器設備沒講出來,大家不知道
: 但是....
: 表列的這些設備,就算依台電罰則,是否有以最高一年來計算??
: 說不定可能只算半年價,
: 但台電可以查您家實際電器設備數量規格,半年就罰到25W
: but鄉民不行,鄉民大家這邊看到是您報出來的設備數量,
: 然此數量是否屬實? 個人持保留意見
: 以上.
: ※ 引述《bgbg543 (身上有屎)》之銘言:
: :最新消息,今天下班得知父母給的消息,要被罰25w........................
: :我不知道這到底是怎樣去計算得來,現在我也不知道該怎麼作才好...
: ※ 引述《bgbg543 (身上有屎)》之銘言:
: : 標題: [其他] 被冤枉偷接電
: : 時間: Thu Mar 14 11:07:45 2013
: : 事實經過:昨天下班一回到家,發現家裡已經沒電了(被剪了???),後來又有請人來復電
: : ,後來我媽才跟我說事情的經過...原來是被檢舉通接電,但這間房子並不是我們的,而
: : 是親威的,由於是借住的,並沒有租貸的契約,台電也派人來拍那些線路,甚至出動刑警
: : ...但問題是我們根本沒幹過這些事情,現在卻要被罰錢20萬左右,且還要上法院,報警
: : 應該也沒有助益,本來想直接投訴至媒體,但我想說先來這裡請教板上的大大們,這種
: : 倒楣事該怎麼處理?!謝謝...
: : 問題:遭人冤枉檢舉偷接電,但我們只是借住的...
: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
: : ◆ From: 1.170.169.152
: : 推 lukehong:找"誰"來復電? 應該不是找台電吧 03/14 11:14
: : → bgbg543:我不大清楚他們是誰,應該是台電相關人士 03/14 11:17
: : 推 lukehong:電費沒繳? 電找誰接? 這自己要搞清楚吧 03/14 11:23
: : lukehong大,我們電並沒有被斷,電費從我們入住以來都有在繳,昨天找的是
: : 水電,他們來也只是將線路還原成原本該有的型態,而不是偷偷把電接回去,
: : 原本的屋主已歿,但他的兒子並不在這裡,且牽涉到一些人情的事件,而無法
: : 把房子拿走,所以我們才得以借住...
: : 推 lukehong:那電費?誰繳的....很有可能就是台電斷電的 你去接回來... 03/14 11:35
: : 我剛已經有尋問過我媽,並沒有被斷電,但我們必需把線路改回原本的樣子(先前為台電
: : 認定為偷電的線路),電費的話,從我們入住以來,都是我們在繳...
: : → lukehong:說不定就是因為那棟房子的關係 有人去檢舉... 03/14 11:36
: : → yuusnow:如果真的是被台電斷電,復電當然也是要台電來復,怎會是 03/14 11:37
: : 電沒有被斷,沒有被斷...= =
: : 推 lukehong:沒有被斷? 那怎麼會找水電弄線路? 03/14 11:39
: : 因為必須改回"正常"該有的線路,舊線路被台電判定為偷接電...
: : → yuusnow:水電就可以復電?? 你們是借住的跟這兩碼子事情 03/14 11:40
: : myuusnow大,我已經說了,沒有斷電....................= =
: : → lukehong:所以你們的意思是前屋主偷接電? 你們找水電改回來? 03/14 11:40
: : 是不是前屋主或是他兒子,我們並不清楚,我們清楚的是被檢舉偷接電,一堆警察來家裡
: : ,要求賠償20w並得跑法院...
: : → yuusnow:有在繳電費跟有沒有偷接是兩碼子事情,如果線路的確不是 03/14 11:41
: : → yuusnow:原始線路,你們也在用,那我不知道有啥好說的0.0 03/14 11:42
: : 對,我們入住後,當然也要用電,但我們不知道線路已被改過...
: : → yuusnow:是前屋主or反正不是你們把線路改掉,可是現在是你們在用 03/14 11:43
: : → yuusnow:麻 要不要賠到20萬是有空間的,這部分台電其實也蠻愛亂喊 03/14 11:44
: : 所以我才會來請教各位大大,該如何去處理這種事,看我爸媽認賠的樣子,實在是....
: : 推 lukehong:我猜很有可能是前屋主偷表你們XD 03/14 11:46
: : → yuusnow:處理就是賠錢。 但是賠多少,可以在談,問水電那種線路是 03/14 11:46
: : 所以我直接致電給台電???
: : → bgbg543:我們是在他已歿很久後才住的@@ 03/14 11:50
: : 推 lukehong:房屋產權有問題 被銃康也是很有可能 跟台電談吧 03/14 11:52
: : → bgbg543:嗯嗯,謝謝 03/14 11:53
: : → yuusnow:電業法只規定得依其所裝置之用電設備,分別性質及其瓦特 03/14 11:55
: : → yuusnow:數或馬力數,按電業之供電時間及電價,計算三個月以上一 03/14 11:55
: : → yuusnow:年以下之電費。 範圍很大,所以可以談價格。 03/14 11:56
: : 但我不了解的是,什麼時候開始有偷接的行為,已不可考,那20w,到底是怎麼開出來的?
: : → yuusnow:所有電器最大功率運轉8小時*365天。 03/14 12:19
: : 推 loveloser:都要走法院了還報警幹嘛 台電查到你房子電表動過是事實 03/14 14:46
: : → loveloser:只要台電當初照片等證據有充裕就夠證明了 你說不是你改 03/14 14:46
: : → loveloser:的 就找出原屋主來說明阿 到底是誰改的 總不可能沒人改 03/14 14:47
: : → loveloser:不是不知道就沒事了 03/14 14:48
: : 推 pesky:他們有證據是你們改的嗎 03/14 17:10
: : 原屋主已歿,根據我媽口述,應該是以前就被人動了手腳,也就是早期的手法,若干年後
: : 再檢舉你領取獎金,雖然我們不是當事者,但我們住在這裡是事實,有用電也是事實,罰
: : 款要等走完法院才會確定...
: : → maniaque:別再扯到 "若干年再檢舉領獎金"這種無證據的事情..... 03/15 08:16
: : → maniaque:這種偷接,發生行為時間可能要追的更遠,追到原屋持有人 03/15 08:19
: : → maniaque:但很現實的,你們入住後,"仍持續獲取相關偷電利益" 03/15 08:19
: : → maniaque:這點你們無從辯解,懂嗎???? 03/15 08:19
: : → maniaque:假設你們入住十年,一年因此省下兩萬電費的話 03/15 08:20
: : → maniaque:那你們說....你們該不該針對這點,付出相關賠償??? ^_^ 03/15 08:21
: : → maniaque:你們只講有繳電費,卻針對"用很多電,繳很少錢"避而不談 03/15 08:21
: : → maniaque:自己家裡有多少用電設備,也完全避而不談..... 03/15 08:23
: : → maniaque:要是家裡冷氣五六台,冷凍庫五六台,每天努力運轉 03/15 08:23
: : → maniaque:電費卻每個月只繳幾百塊........那誰不會起疑?? ^_^ 03/15 08:24
: : → maniaque:反正,接回正規迴路後,兩個月後,看到帳單就知道差距了.... 03/15 08:26
: : → bgbg543:我沒有避而不談,我只是將我所了解的部分打出來,在被舉發前 03/15 10:24
: : → bgbg543:我們是處於不知情的情況,用電量為一般家庭用電,但我知道是 03/15 10:24
: : → bgbg543:難辭其咎,只覺得冤枉,所以才會上來問各位大大的意見 03/15 10:24
: : → bgbg543:打從我們入住到現在約莫兩年多,先前的電費似乎也沒比較少, 03/15 10:28
: : → bgbg543:雖說"持續獲得不法利益",但這句話後面存在太多中狀況... 03/15 10:28
: : → maniaque:您要先去了解一件事情,若只是一般家庭用電,那規模是否 03/15 10:31
: : → maniaque:大到要換算要取 20W 這種等級?這是其一 03/15 10:32
: : → maniaque:也就是說,您可以羅列您家裡的電器數量規模讓大家參考 03/15 10:32
: : → maniaque:而不是說您家電費帳單有多少....因為那張就不準了.... 03/15 10:32
: : → maniaque:今天台電罰錢,就是罰這個的差距... 03/15 10:33
: : → maniaque:若真的家裡電器不多,也無實質使用這麼多,又不是自己接 03/15 10:33
: : → maniaque:個人是會建議找民代介入協調,根據實際使用狀況"酌減" 03/15 10:34
: : → maniaque:"酌減到你們覺得還可以,而台電方面也可以交代"的金額 03/15 10:34
: : → maniaque:總之呢,您若從他處搬來,也無新購相關電器用品或營業 03/15 10:35
: : → maniaque:之類的很明顯行為,而電費在您前一個居所,跟現在居所差距 03/15 10:36
: : → maniaque:沒有很誇張很明顯(同樣設備搬來這邊電費少到很少這樣) 03/15 10:36
: : → maniaque:你們可以朝這一方面做努力,我個人建議是這樣子..... 03/15 10:37
: : → bgbg543:電視x2 冰箱x1 電腦x2 電鍋x1 電燈xn 電熱水器x1 電捲門x1 03/15 10:37
: : → maniaque:總之,同 y 大所講的,有他的上下限可以裁量.... 03/15 10:37
: : → bgbg543: 抽水馬達x1 03/15 10:37
: : → maniaque:你們若能提出相關客觀證明,再輔以外力(民代)協助 03/15 10:38
: : → maniaque:應該可以有還可以接受的處置..... 03/15 10:38
: : → maniaque:上面的設備,兩個月的電費多少??? ^_^ 03/15 10:38
: : → bgbg543:嗯..畢竟小小市民只能依賴媒體或其他力量與之抗衡,感謝 03/15 10:40
: : → bgbg543:電費約摸3k左右,夏天倍增 03/15 10:41
: : 推 isaacc:...不知道妳要抗衡啥。妳們享受到了某人竊電的優惠 03/15 14:01
: : → isaacc:這是事實阿。妳要態度這麼高的話,人家公事公辦妳們很麻煩 03/15 14:02
: : → isaacc:我想妳們應該是先想辦法協調吧。不過對方直接上法院 03/15 14:03
: : → isaacc:妳們應該去查相關的罰則,看看有沒有辦法幫自己多爭取點 03/15 14:04
: : → isaacc:我知道妳們家很冤枉,希望有個比較好的結果。祝福妳們1 03/15 14:04
用手機版,版面亂的話抱歉
我整理一下好了...
1.再被稽查之前我想到有收到換電表的通知,沒多久就被檢舉,我不知道是否有關聯
2.電器如同我說的一樣,我無法證明,如同我說的"一般家庭"
3.電費不是我在繳,2個月一次,3千不過份吧
4.單子很快下來,罰款高達25W,爸媽是老實工人,一個人一天也才1千多,昨天看他們愁容滿面,卻幫不了什麼,只是陳述事實,並非裝可憐
可能我說的東西漏東漏西,但我幾乎可以說是只了解這些?我只是一般人,了解有限,無論如何,謝謝大家提供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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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的確忘了加上冷氣= =,無法証明何時入住,畢竟這不是租的...
通知是說月底沒繳,斷電走法律..
後來弟弟的朋友(在台電工作),說此事已走上法律階段,已變成我們對法院,而不是我們
對台電,說當初一開始就該說此事於我們無關(一開始就已經說了n遍不是我們用的)..
跟手機月租啥關...= =
另外...subtropical,25w你扛的話,我就夠了...
※ 編輯: bgbg543 來自: 36.233.237.109 (03/24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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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鄉下的地方,謝謝大家提供意見,我有找過水電的帳單,但都被丟了...
但即使找到帳單,假設一開始就已經在不正常的電路,從我們入住後的帳單,都已經是比
較便宜的帳單,可能差額不多,所以也沒有查覺...
經過詢問,只有兩條路
1.堅決否認此事與自身有關,雖說這是事實,但父母不願意這麼作,他們不希望害到屋主
的兒子
2.採分期的方式付錢(父母意思,就當交房租)
※ 編輯: bgbg543 來自: 36.233.237.109 (03/24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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