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前屋主未依約於交屋前遷出戶口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愛看pili)時間11年前 (2013/02/22 19:55),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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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之前買了一間中古屋,已於今年1月底交屋。 我們過完年後要遷入戶籍時發現前屋主的老公並未遷出。 後來發現是前屋主想要等到3月底再遷出,方便請領生育津貼。 但是我們的買賣契約上有寫明屋主需要交屋前就將戶籍遷出 問題: 雖然房子已經點交了,但是我可否根據 買賣契約上有寫明 "屋主需要交屋前就將戶籍遷出,否則買方得暫停點交手續並主張 第八條第一項違約罰則"處理,走法律(民法)途徑的話, 是否可以要求一些賠償或馬上強制遷出? (我主要是希望能馬上強制遷出,而不是 等四個月後,畢竟我不缺這個錢,而我自己也有些疏忽) 不好意思,再補充說明一下,我明白去戶政事務所可以強制遷出,但需要等四個月。 我不想讓屋主佔這個便宜,不知如果上法院的話,可否立即執行? 其中第八條第一項 的內容為 : 賣方若未依本約履行各項義務, 每逾一日賣方應按買賣總價萬分之三計算違約金予買方……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6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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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戶政辦理強制遷出
02/22 20:00, 1F
※ 編輯: RafaelC 來自: 123.110.69.43 (02/22 20:46)

02/22 20:59, , 2F
上法院時間不會比較快
02/22 20:59, 2F

02/22 21:01, , 3F
當然如果你想從對方身上要錢的話還是要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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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21:22, , 4F
上法院 可能要半年
02/22 21:22, 4F

02/23 14:12, , 5F
謝謝大家的回答:) 時間不是問題,我只是要爭口氣而已~
02/23 14:12, 5F

02/24 19:38, , 6F
你可以上法院退貨還錢,或上法院告不當得利抽一些看看..
02/24 19:38,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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