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關於流浪動物的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Syuan)時間11年前 (2013/02/15 02:40), 編輯推噓8(8076)
留言84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小妹我晚上看到一隻狗狗倒在路邊 就趕緊送往醫院 但醫生說沒了心跳肋骨好像也斷了 我就幫她安排火化 之後我到了警察局想請警察調監視器 但警察說牠不是人也不是你們的寵物 就算找到了人也不能拿他怎樣 問題: 我想請問台灣的法律 真是這樣嗎? 其實我剛上網看了 寫著撞到流浪動物不用付刑責 除非是故意虐待或故意傷害 但難道流浪動物的生命就這麼不被重視 請問關於流浪動物的法律 有機會修改嗎 也包括收容中心的安樂死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57.80 ※ 編輯: weims 來自: 180.176.57.80 (02/15 02:41)

02/15 02:58, , 1F
什麼樣奇怪的法都有機會改啊,只要立委願意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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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3:02, , 2F
不過不小心撞死流浪動物要負刑責...可以謹慎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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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5:12, , 3F
那要先教育動物不能亂過馬路,要等紅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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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5:39, , 4F
立法禁止屠殺牛豬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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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9:28, , 5F
這位小妹,若這隻狗引發交通事故造成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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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9:29, , 6F
或者是咬傷了誰家小孩,您願意負起全部責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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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9:29, , 7F
不要過度濫用了自己的憐憫心.....自認自己是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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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9:30, , 8F
若真的想要當善人,把路上所有流浪狗領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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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2:16, , 9F
流浪犬又不是保育類動物,是要修什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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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2:18, , 10F
如果修法納入刑責,那因避免觸法而閃避流浪犬,卻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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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2:19, , 11F
造成交通事故或導致傷亡,誰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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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2:21, , 12F
將流浪犬的利益建立在引發交通事故的高危險性,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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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3:37, , 13F
不太能同意以上的論述,假如流浪貓狗(大家一定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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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真的有值得保護的某種法益的話,增加駕駛人此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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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義務,也不會和其他注意義務衝突。只是能閃則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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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3:40, , 16F
不能閃取其輕(可能撞死流浪動物比較輕微),不過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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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是無過失而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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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3:57, , 18F
...增加此項注意義務會造成駕駛人更高的駕駛風險 為了動物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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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3:59, , 19F
成更多的交通事故 怎麼樣想都該加以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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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5:07, , 20F
在國外很多公路都要讓路動物的,小心野鹿,小心野鴨,小心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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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動物也為了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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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5:16, , 22F
國情不同,不能拿國外那種一個小時可能沒一台車的公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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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5:17, , 23F
台灣大街小巷的流浪貓狗跟國外讓路給野生動物情況完全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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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車輛密度那麼高,如果撞到動物有刑責的話在那麼突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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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下還要多考慮這一項,有多少人能反應的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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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懂若立法會照成更多的交通事故 但至少該做些甚麼 你撞死了一個生命 卻把他擺在路邊 讓他的屍體就這樣暴露在大馬路上 或許他原本還有救 我沒有能力把所有流浪動物都帶回家照顧 但今天我遇到了這樣的事 我想說不管肇事者是不是故意逃逸 但台灣真的對於人以外的生命 不重視 就像買賣動物 安樂死一樣 不僅僅是"撞到該不該罰" "他們咬小孩你要負責嗎""立法會照成更多事故"的這些只為人類想的念頭 而是去保護這些生命 讓他們不在會因為買賣的利益 而流浪在街頭 ※ 編輯: weims 來自: 180.176.57.80 (02/15 15:38) ※ 編輯: weims 來自: 180.176.57.80 (02/15 15:40) ※ 編輯: weims 來自: 180.176.57.80 (02/15 15:44)

02/15 15:48, , 26F
是否會造成民眾的生命安全危害本來就該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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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5:58, , 27F
沒有人說不該做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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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6:04, , 28F
昨晚有個為了閃避而車毀人傷棚榻,如果動物仍衝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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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那還要背負刑責?刑事法律很多都不處罰過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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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再納進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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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問你 你覺得能做什麼 /先考量民眾我認同 但後續有考量到動物嗎 ※ 編輯: weims 來自: 180.176.57.80 (02/15 16:18)

02/15 16:30, , 31F
原po先想辦法讓流浪狗有可以活動的空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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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7:05, , 32F
刑法是非不得已才能發動的...不是什麼東西都該動用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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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7:06, , 33F
況且是妳提出的議題,怎麼會要板友來想能做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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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9:23, , 34F
...你又這點去選立委 然後修法~不過看推文沒多少人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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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9:39, , 35F
我認為先決問題是「流浪動物有多值得被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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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9:40, , 36F
原po想表達流浪動物值得被保護,版友回應則在於人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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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9:41, , 37F
得被保護,這樣的討論會變得無法進行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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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講那麼多「如果...怎麼辦?」不如先確認流浪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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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9:43, , 39F
為什麼值得、有多值得被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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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或許我該問的不是"有機會修法嗎" 而是追溯問題的根本 流浪動物和人一樣有生命 生命就是值得去保護 我想 這不用解釋 流浪動物之所以很多 原因很多種 可能棄養 可能棄養之後他們在外又生了小狗 然後一直繁衍 流浪街頭 不然就是被抓去收容所 給他們幾天時間認養 沒人認養 就安樂死 重覆循環 該改變的是這個 就是停止流浪動物的增加 有人可能會說 那全部安樂死不就好了 但他們...也有活下去的權利吧 就算全部安樂死了 也還是會有流浪狗的存在 因為有商人繁衍 有飼主棄養 我很支持以領養代替購買 但這又牽扯到法律以外的事了 anyway也是感謝你們的言論 儘管我們說的不一樣 ※ 編輯: weims 來自: 180.176.57.80 (02/15 20:00) ※ 編輯: weims 來自: 180.176.57.80 (02/1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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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宗教的概念上眾生平等,在人類的角度上特別是法律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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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0:47, , 41F
有別. 你談的是宗教,這裡談的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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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0:48, , 42F
為何提到故意或過失? 如果所有的法律包含動保法皆處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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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0:49, , 43F
失,那殊難想像還有誰刑事紀錄上是無罪的,主觀意圖上有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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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0:50, , 44F
層次,行為客體上要思考差別,為何一樣都是拿刀砍肉,但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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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0:53, , 45F
人屍體上會被歸類殺人和毀損屍體,刑責上為何一個涉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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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0:54, , 46F
刑另一還在自由刑? 一樣都是盜取,為何客體是財物和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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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0:56, , 47F
未設下限一個至少還有六個月?差異點就是這是人所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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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試問,一隻狗半夜半路突然暴衝路上釀成車禍,你還要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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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0:59, , 49F
負擔責任? 車上有人死傷而暴衝犬隻只是斷條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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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1:00, , 50F
請想想看為何會開始要求裝晶片防範棄養為何那些團體會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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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認養代替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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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2:05, , 52F
建議妳先弄清楚道德跟法律中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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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3:16, , 53F
我閃過去了,可能我死,那隻狗沒事,我寧願撞死那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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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3:16, , 54F
然後再跟狗主人要車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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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3:17, , 55F
流浪的也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打電話請警察處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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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3:17, , 56F
免的害到後面開車或是騎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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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3:20, , 57F
就算你主張生命無法被衡量的,當義務衝突的時候,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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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3:21, , 58F
並不可恥,當然如果你有偉大的情操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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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3:22, , 59F
除非你可以證明,訓練每隻動物都靠邊走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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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3:23, , 60F
這時候再拿來談論同等的注意義務會比較有人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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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3:28, , 61F
樓上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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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 14:55, , 62F
狗在法律中是「物」,所以狗被撞死是毀損罪,毀損罪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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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 14:57, , 63F
過失犯。駕駛者多會主張自己是過失而不構成毀損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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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 15:01, , 64F
況且無主物(流浪犬)並沒有持有人存在,就不會有人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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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所以妳走在路上踩死了螞蟻,打死了廁所的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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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 15:07, , 66F
都不會有刑責~若流浪犬可主張,那大家都不敢打死小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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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 15:13, , 67F
原PO原意是好,而且很善心,繼續保持下去才是重點~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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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00:11, , 68F
生命不是等價的,這個基本原則不能理解的話也沒討論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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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00:11, , 69F
生命的價值在很多環境都會被拿上天秤的,就連人的生命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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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懂你們的意思 我想我應該不適合從事一板一眼的工作 沒有批評的意思 也感謝你們讓我知道原來在法律中生命不等價 ※ 編輯: weims 來自: 180.176.57.80 (02/18 02:18)

02/18 10:42, , 70F
在法律中生命無法等價。 我本身很愛貓,也養了10隻,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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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都是我的心頭肉,我都當我兒女一樣看待,但這無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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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0:43, , 72F
在很多"人"的眼中,"牠們只不過是隻貓"的事實。因為這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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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0:44, , 73F
是"人"所建立的,所有非人的動物,都沒辦法站在與人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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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0:44, , 74F
地位上。就算是保育類動物被殺掉,也跟殺一個人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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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0:45, , 75F
很無奈,但這就是"人類的社會"。 殺一隻貓永遠不會跟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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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0:47, , 76F
人同樣處理,甚至連百分之一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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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 18:39, , 77F
如果要立法還要等價 那你開一趟高速公路前檔死一堆蚊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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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 18:40, , 78F
要怎麼算? 你用的清潔用品幾乎都經過動物測試要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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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 18:40, , 79F
在高速公路撞死一隻動物要不要馬上停靠路肩去處理?
02/20 18:40, 79F

02/20 18:41, , 80F
事實是在妳眼裡的生命早就是不等價的 何必故做清高......
02/20 18:41, 80F

04/13 23:54, , 81F
很能體諒原PO的心情, 最近這問題我也很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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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3:55, , 82F
我個人認為除非到路上有最低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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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3:58, , 83F
不然那些駕駛者是在趕什麼? 應該是要提倡安全駕駛
04/13 23:58, 83F

04/13 23:59, , 84F
騎乘交通工具本是特權不是權益好嗎?
04/13 23:59, 84F
文章代碼(AID): #1H7I-gSj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