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一個車位停兩台車

看板PttLifeLaw作者 (maniaque)時間13年前 (2013/02/06 23:16),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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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rocan (Jasmine)》之銘言: : 標題: [其他] 一個車位停兩台車 : 時間: Wed Feb 6 03:12:01 2013 : : 事實經過: : 兩年前家裡跟大樓某住戶買了一個空間很大的車位 : 當時的住戶也在這樣的車位停了兩部車,安然度過了一二十年 : 父母也因為看到這個車位可以停兩部車,剛好住戶也願意出售 : 於是就買下了,有獨立產權 : 就在我們安然停了兩年後,這幾天反倒被隔壁車位的住戶檢舉我們在一個車位停了兩部 : 管委會有進行開會討論,口頭說因有安全的顧慮,所以決議不讓我們停兩台 : 且說要停的話也可以,就要以臨停處置,一天150的費用 : 我們覺得相當的不服,認為管委會特別針對我們 : 畢竟之前並沒人告知不可以停兩台,而且之前的住戶也是停了一二十年了 : 要是我們知道不能停,就不會購買這樣的車位 : 此外,車位雖然停了兩台,但空間還是非常的大,並不會影響他人的出入及公共安全 : 之前那位的住戶停了那樣久也未有發生過任何事情 : 他們口頭說有安全的顧慮,真不知是憑據什麼 : : 對了,說一下車位樣子 : 車位是橫的,兩台車是停直的左右並排,輪子有超出車位格子 : 不過我們的車位旁有個柱子,車子的長度不會超過柱子的距離 : 所以不太會撞到,且以柱子到車道來說通行皆不會影響到 : : http://ppt.cc/cdYN : http://ppt.cc/kiu~ : http://ppt.cc/yWjY : : 我有在網路上找到一些相關案例 : : 提到車位是我們專有部分,所以我們是可以自由使用這個車位,否則對方有侵權疑慮 : 有找到成功案例 : 是說有超過停車格,但沒影響他人停車通行,判決成功 : http://ppt.cc/sD1i : : : 但另外也看到 : 台灣高等法院95年度上易字第115號判決 : 提到前提不違反公共安全及範圍需在停車格內 : 我們是有超過一些,雖然管委會是以會危害安全不讓我們停 : 若是我們提出權利範圍,不知他們是否會提出超過部份也侵佔到公共區域 : 使我們的說詞變得站不住腳 : : : : 問題: : 1.依據這樣的狀況,我們可用什麼方式爭取我們權益,且勝算較大? : 2.他們說我們會危害安全,這方面我們如何證明是不會的呢? : 3.對於我們在買前不知道不能停兩部車,也是依據前人的作法,管委會也沒指出 : 這方面賣方或管委會有違反到未進行告知義務的責任嗎? : 4.若他們強制我們進出或收取費用這樣怎麼辦? : 5.管委會直接會議討論的是有效力的嗎? : 還是要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法說須達到區分所有權人2/3以上人數決議? :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14.24.134.131 : → iscu:你可以提供照片讓版友幫你判斷 02/06 03:20 : → iscu:不過版友也沒辦法代替法官直接判你勝訴 02/06 03:21 : ※ 編輯: torocan 來自: 114.24.134.131 (02/06 03:25) : 推 depravity:可以的話 我想判敗訴 XD 02/06 03:31 : ※ 編輯: torocan 來自: 114.24.134.131 (02/06 03:45) : → torocan:圖片PO上來了,勞請大家幫幫忙了~ 02/06 03:48 : → torocan:若是我們繼續停在我們購買的車位,他們能拿我們如何嗎? 02/06 03:52 : 推 cawba:未依原始送審停車格規定停橫的 而且大台的還超出這麼多 會勝 02/06 05:19 : → cawba:訴可能誠意要給多一點吧 如果你兩台都停規定方向還有可能贏 02/06 05:19 : → cawba:我親戚樓下也是一車位停兩台 但是另一台是在樓梯底下 完全不 02/06 05:21 : → cawba:會露出來 這個管委會就拿他沒辦法 你這個已經停到走道上了 02/06 05:22 : → cawba:我個人覺得你這樣是還好 但是要找毛病的人光你出界並且沒有 02/06 05:24 : → cawba:遵照順向停車 光這兩點你們要贏就很難了 02/06 05:25 : 推 maniaque:之前就有另外一篇文章抱怨隔壁車位的把機車汽車腳踏車 02/06 07:12 : → maniaque:全擠到自己的停車格內,讓隔壁車格的當事人無法正常停車 02/06 07:12 : → maniaque:更何況,凸出來的還是輛賓士....任何人迴到,算誰的??? 02/06 07:14 : → maniaque:懂嘛??? 您要自己怎想一個車格停兩輛車,那是您主觀認定 02/06 07:15 : → maniaque:但在所有住戶眼中,您放一輛突出黃線的的賓士,已經是危害 02/06 07:15 : → maniaque:其他住戶正常使用的情況了....管你當時怎決定買這車位的 02/06 07:16 : → maniaque:不然你們可以打切結呀,告訴大家撞到你們家的車不用賠 02/06 07:16 : → maniaque:加上全額賠對方修車費,看你們要或者是不要嘛~~~ 02/06 07:17 : → maniaque:講那麼多,您的這種停法行,為跟違建有啥差別??? 02/06 07:18 : → maniaque:幹嘛還需要人家告知【不能停兩台】??? 底下不是格線嘛??? 02/06 07:19 : → maniaque:那您要不要乾脆停三台,甚至停到走道去,甚至自己畫格線?? 02/06 07:19 : → maniaque:反正沒有人告訴你們家不能這這麼做,懂嘛???? 02/06 07:19 : → maniaque:你們有付兩倍車位的錢去買車位嘛??? 有再來談好不好? 02/06 07:20 : → iscu:根據照片看 你這車已經不是只有超出停車格 甚至跨越黃線了 02/06 07:48 : → iscu:車子有1/3在外面, 而且還是緊鄰車道..難以看出不影響行車安全 02/06 07:50 : → iscu:http://i.imgur.com/mdwoheh.jpg
兩台車都賣掉換這比較ok 02/06 07:57 : → yuusnow:請問你為什麼要忽略有一台車已經超出黃線的事? 02/06 10:17 : → yuusnow:不會影響也是你在說,你知道那台賓士放在那裡對經過的人 02/06 10:18 : → yuusnow:有多大壓力嗎?? 請你看清楚你貼的新聞連結對方並未超出 02/06 10:18 : → yuusnow:黃線,車也不大,還可以說沒影響到其他人,你為啥不想想 02/06 10:19 : → yuusnow:前屋主停那麼久都沒事,你們停就被告知影響?? 因為那台 02/06 10:19 : → yuusnow:賓士休旅車超出黃線,又大台,你沒看比另一台車超出多少?? 02/06 10:21 : 推 T28sc:這也超出太多了把 有前車主的停車照片看嗎 看了照片 02/06 10:21 : 推 chachabon:兩台都超出格子了~~不知道原po是要爭什麼~即使停著被撞~ 02/06 10:21 : → chachabon:也是有過失責任~ 02/06 10:22 : → yuusnow:要是不小心碰到怎麼辦? 你要停兩台至少也要選塞的下車 02/06 10:22 : → yuusnow:停一台大的要命的休旅車,又超出格子這麼多還說沒影響?? 02/06 10:23 : → LiuShine:可惡不能噓。你停SMART就算了,你車頭超出了你看不到嗎? 02/06 11:00 : → g243536:看了照片 我支持管委會~ 不理就是送市政府開罰~你跑行政 02/06 13:16 : → g243536:訟訴~然後等結果~ 02/06 13:17 : 推 season002:你說不影響出入,假如哪天你那台賓士車頭被人擦到了 02/06 15:28 : → season002:那要怪別人還是怪自己 02/06 15:29 : 推 R176B2C2:原po並沒有錯 完全是隔壁那個人愛管閒事或忌妒而已 02/06 16:28 : → leojuff:放心吧!出事網友們絕不會幫你賠償的 02/06 16:31 : → scott2009:本案已有影響他人停車及通行的事實 與所舉之例不同 02/06 19:26 : : 感謝各位指教,之前我沒注意到黃線,現在發現了 : 以及針對照片中很難看出是否有影響通行的事實 : 因此又去捕捉的通道的照片加以補充 : : http://ppt.cc/zT5w : http://ppt.cc/ihwT : http://ppt.cc/Dz-u : http://ppt.cc/Y8J5 : : 從圖片得知通行的寬度其實是非常寬的 : 車位的位置不在轉彎處,正常直線行駛是不會影響到通行 : 小車的右方是子母車位,他們停駛狀況與白線位置也說明這樣的寬度是可以通行的 : : : 休旅車左方有個柱子,剛好與黃線直接對到 : 由於休旅車的車頭確實有超出黃線,這部分就針對休旅車結構上的變化 : 把後面的輪胎拿掉,長度會明顯的縮短,也會在固定柱子的後方 : 查資料時有提到,車位是屬於我們的所有權,專有部分 : 有自由使用的權利,也就是要怎麼使用都行 : : 講一下之前常發生機車停在大樓停車格的例子 : 即使管委會有規定不准,甚至上了大鎖,只要在自己的所有權裡,也都是無效 : 因此根據條法即使車位是畫橫的,我們停直的,管委會真要管是管不到的 : 不過車子停駛狀況超出停車格 : 因此找到了第一篇新聞說超出車格,但不影響通行,而判決勝訴 : 案例的成功不知是否對我們狀況也會較有利 : 然後管委會的說法只是我們會影響到通行安全,沒有進一步解釋理由 : 因此詢問大家的意見,對於照片通行安全的狀況 : 或者有什麼說法對我方是有利的,先與管委會再溝通看看 : 不幸走法律途徑的話,真要法律判斷的話可能還是要真交給法官 : 大家或許會認為我們好像不遵守規則,然後又要找法律使之合法 : 但真的要用到法律來處理糾紛時,是很無奈的,任誰也不想走到這一步 : 畢竟小家庭要對付整個管委會的人,他們的態度是我們決定是怎樣就怎樣 : 也不讓我們有機會繼續的發言 : 因此我們只能透過僅有的一些權力來維護自己 : : ※ 編輯: torocan 來自: 114.24.134.131 (02/06 21:54) : 推 isaacc:妳車真的太大了。況且人家可以把黃線劃到跟柱子一樣距離 02/06 22:01 : → isaacc:正常狀況黃線外面還有行人要走動,這樣真的很危險啊。 02/06 22:01 一口氣打爽一點好了..... 1.您引來的判例,是針對於 行政罰 的部份,行政法院所作的判決 簡單講,頂多就是回歸到民事侵權問題,那就是停車者跟管委會 的爭訟. 2.其次,回歸到您的產權範圍,【很明顯的】,您的停法,已經【侵佔】 了【共同持有】的空間, so,您要怎樣主張 【您停在車格外的空間,是對於您的財產範圍內的合法使用行為??】 管委會對於佔用公共部份,收你一天一百五,也沒什麼不對,對吧?? 3.您這種停法,限縮了【必要的】迴轉避車空間,以及因為高價車的 關係,造成了其他住戶行車的心理壓力, 4.對啦,您要是有本事,在【橫的停車位範圍】裡面, 用【直的方式】停在【停車位範圍內】,管委會一定連個屁都不敢放. 請注意那個 "內" 字,ok ??? but 明顯的,除非你家兩輛都是 Smart ,不然做不到. 拆備胎?? 幹嘛不把車頭也乾脆鋸掉??鋸到白線範圍就好啦~~~ 不然最少鋸到跟隔壁歪H那輛一樣長嘛, 這樣子管委會看您這麼有承擔的勇氣,一定會讓您停個痛快的. 5.最後,有點不客氣的講... 【要是他馬的可以這樣亂亂停,人家建商當時幹嘛不畫兩個車位來賣!!】 【要是可以這樣亂亂停,買子母車位的不都被當笨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231.43

02/07 00:59, , 1F
不知道他的文能不能當竊占意圖的證據 XD
02/07 00:59, 1F

02/07 10:33, , 2F
所以先備份了(無誤
02/07 10:33, 2F

02/08 15:58, , 3F
備的好
02/08 15:58, 3F

02/08 19:48, , 4F
句句都是要害~不得不推~你就乖乖的停在你產權的白線內巴XD
02/08 19:48, 4F

02/16 14:23, , 5F
這篇文章應可以等同判決了XD
02/16 14:23, 5F

02/16 14:23, , 6F
我一看到圖也想到【侵占】的問題.....
02/16 14:23, 6F

02/17 13:45, , 7F
不動產是竊佔 = =
02/17 13:45, 7F
文章代碼(AID): #1H4dFD2e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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