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無法趕走的外勞?
事實經過:
幫朋友上來問的,朋友家有間工廠,裡面有請外勞
其中有位外勞很奇怪,明明千交代、萬交代不可以把A(成品) 和B(失敗品)倒在一起
那位外勞也說他知道,但還是總會趁人不注意的時候把兩樣東西倒在一起
不只發生過一次,已經好幾次,所以朋友認為他是故意的
我就問「那為什麼不把那位外勞請走,換一個新的外勞?」
( 阿就勞資法規定的阿...他又沒做什麼偷東西之類的刑事案件
就只是把兩樣東西混在一起,不能趕他走
如果要趕他走,就只能自己犧牲掉一個外勞名額 )
( 而且也無法完全的證明是他倒進去的,他也可以說他是不小心的,有什麼辦法?
更何況,問他為什麼要倒進去,他竟然說『我想說B倒進A裡說不定就會變好阿!』
能拿他怎麼辦? )
問題:
想問,這種外勞真的請不走嘛?
就算是台灣員工好了,一般外面公司不是你做不好就請你走路?
難不成台灣人可以因做不好、不適任被Fire,外勞反而不行...
如果真有這樣的法條,還是好奇怪,感覺保護了外勞卻沒有保護台灣人
當然不走勞基法的公司另當別論啦...
而且我去查勞基法的法條裡也有一項說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
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之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
、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
三十日內為之。
光是第五項那一條不就可以請那位外勞走路了嘛?
為什麼朋友卻說不行? 難不成是仲介騙他們嘛?
還是說他只是把兩種料倒在一起,不算損害?
越想越奇怪....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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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251.50
※ 編輯: AraneCue 來自: 114.40.251.50 (02/04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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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錯,但想知道的是如果他以「不小心、不是故意的」這種說詞呢?
確認是他倒的就可以請他走路,不用管故不故意嘛?
再者,內部是有監視器,但監視器總是有死角的,不是所有角落都拍的到>"<
※ 編輯: AraneCue 來自: 114.40.251.50 (02/04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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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請外勞會死,是請不到台灣人阿....
就像工地缺人一樣,很多台灣人都做沒兩天就喊太累不幹了
不請外勞也沒辦法
此外,不是他不想請他走,他就說仲介和他說「勞基法規定」
沒有直接證據根本無法拿他怎樣,所以才覺得很奇怪
不能以「不適任、做不好」的理由就請他走路嘛?
因為我看很多人在一般私人公司被老闆Fire掉不都是因為沒做好嘛?
所以才覺得很奇怪,台灣人可以被以這種理由Fire,外勞卻無法...
但礙於對法條沒那麼熟悉,所以才想說上來問問大家究竟是怎麼回事。
※ 編輯: AraneCue 來自: 114.40.251.50 (02/04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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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就是卡在這點,明明不是他們的問題
但卻要因為該名外勞的個人行為影響到公司的權益,覺得很不值得
因為他們本來就已經很缺人了,再少一個外勞差很多,真的請不到做的住的台灣人
現在剩下的台灣人都是做很久的老師傅了,年輕人只有過一個做大約半年也稱不下去
剩下一個年輕人就是他自己XD
才想問沒有「不損失外勞名額數」方式就可以請他走人嘛?
※ 編輯: AraneCue 來自: 114.40.251.50 (02/04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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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回答,其實是我自己也覺得真的有這種規定嘛?感到莫名其妙才來問看看
他是已經認命....XD 因為很難找到確切的證據證明那就是那位外勞故意倒進去
所以看樣子應該就是沒有理由請他走路。
就是覺得八卦版應該不會有人想回答我的問題才會來專版問
畢竟是想問法律相關的問題,還是希望有懂法律的人來回答,八卦版的人太多太複雜
然後diego大的問題,我是覺得這工作內容以及薪水的比例來說,的確算是挺累的
也覺得年輕人做不下去正常,還不如去考公職XD
一天固定工作12小時,隔周休,一個月薪水快四萬,供餐加班費另計,好像還有全勤獎金
(薪水內容不是很確定,但應該是有符合勞基法的規定)
單看薪水以及工作時數來說,比起現在一堆22K外加責任制無限似乎好很多
但問題是工作內容,前面有提到是工廠
不像一般辦公室可以坐著吹冷氣,每天就是在處理機台
身上一定都會弄的黑漆漆,冬天溫度還可以
但夏天就會很熱,因為機器需要的溫度不低,所以也沒有冷氣,只有電風扇
而且有些技術的東西還要學,很多人來才在學的階段就說不幹了,因為太熱、太髒
所以囉....大概就是錢給的不夠多吧,沒人要做XD
但也不可能才剛來就給超過四萬,畢竟還是有技術的項目要學
可一般人都是還在學的階段就不幹了,朋友本身也是學了快半年才熟透透~
※ 編輯: AraneCue 來自: 114.40.251.50 (02/04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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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XD 那我就不太清楚了,但我知道他們做很久的老師傅當然不是只有四萬
是剛進來的人才是四萬左右,但我也覺得找不人正常XD 因為真的太累...
畢竟現在考公職真的考上就比這好很多,不用耐熱
但前提是要考得上+看分到的單位,考不上這些也只是空談阿...
再者,工廠請的工人拿來比公職實在是天差地遠,本來就沒得比~~
畢竟又不要求學歷、也不用考試,這兩個本來就無法拿來比阿
※ 編輯: AraneCue 來自: 114.40.251.50 (02/04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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