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肇事責任分析判斷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2年12月6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牙齒斷裂三顆,左手蟯骨裂開,臉部、左眼瞼共縫18針,腿部有多處擦傷。
我方車輛有多處擦傷,腳踏板有裂開痕跡,後照鏡、剎車桿彎掉。
對方無任何傷勢,僅車輛左前方有撞擊痕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民眾有協助報警、救護車,在醫院急救時員警有詢問我是否要直接做筆錄,
我問他是否能日後再做,他同意日後再行補做即可。現場保持完整,未做任何處置。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除了法定強制險外,我不確定對方是否有任何保險,對方也無給予任何保險資料。
五、事實經過:
我方通過之路口為閃黃燈狀態,對方通過之路口為閃紅燈狀態。我方直行於A路即將
抵達路口時,打左方向燈減速查看路口有無來車,確認路口無來車後,隨即以時速約
20~30公里執行左轉彎動作,卻於機車已進入B路並呈現直行時,遭到後方來車以約莫
時速50~60公里追撞我方車尾(右排氣管有車漆)。
我方於轉彎前,後方100公尺處有同學以時速3~40跟在後方,據其所描述在他正準備轉
彎時,對方即從路口在他面前通過,而在我轉彎完成直行約2秒遭對方從後方追撞。
現場照片:http://ppt.cc/Eelw http://ppt.cc/kxk8 兩張可互相對照
六、問題:
1.請問這樣肇事責任究竟如何判斷? 還是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嗎? 若非那應如何陳述?
2.我於事發後18日前往交通隊申請核發交通事故現場圖,結果發現員警打錯資料(包含
車牌號碼),而我筆錄也還沒做,請問對初步分析研判表會有影響嗎?而且筆錄真的可
以這麼久還不做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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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5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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