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在臉書上被謾罵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小絮)時間11年前 (2012/12/17 12:12), 編輯推噓4(4019)
留言23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小妹在全家當晚班,兼職大夜常常遲到 大概都晚都遲到15~35分鐘 晚來也不會道歉 倒是每次晚到手上都還拿著一杯冰涼的茶摩 所以有一次我臉就很臭,然後口氣也不佳 但這都是過一陣子的事了 之前有稍微跟副店提過 大夜遲到情況頗嚴重的 我不知道副店是不是有跟大夜搧風點火 昨天我朋友心血來潮 就跑去開他臉書(沒加好友) 就發現那個人在臉書PO 罵晚班是狗男女的字眼(我男朋友是兼職 都會等我下班) 對話內容大概如下 12/14 狗男女等著我去接班吼 嘖 12/04 別只會在別人後面說壞話 狗男女 謝謝光臨 操你媽 然後底下就有人回他 誰惹你生氣 然後他就回 晚班一對狗男女 他好像有看到我男朋友PO 你也說不起 需要你稱呼我們狗男女嗎 所以他剛剛又PO 狗男狗女 成雙成對 果然很會說我的是非 演技又一流 說不起 鑲金的唷 幹 白七 大概全部的過程就這樣了 () 問題: 我想請問 如果想告他 需要準備什麼 ? 圖片都有蒐證 因為他都沒指名道姓 有點名是晚班 這樣的資料可以構成證據嗎? 如果可以提告 直接去地方警察局就可以嗎? 問題後續: 我們今天有去台南地方法院詢問提告相關程序 但因為接收到的資訊實在太亂了 所以想來麻煩大大... 有人說直接去警察局備案,也有人說備案其實沒用 地方法院的諮詢律師跟我們說, 寫訴狀要七千塊 整套5萬 寄存證信函五千 就只是給他個小警告這樣 但這金額我問以前的老師,他說也太貴了 原po的爸爸是跟原po說 去按鈴聲告 只要有他的身分證跟證據就好,不用訴狀(原po在外地讀書,爸媽聲援) 但又有人說 有證據的話 還是要有訴狀 所以現在被弄到一頭霧水~"~ 到底可以採取怎樣的途徑,比較適合現在的狀況呢... ----故事後續---- 因為尊重店長的立場,有跟店長,我們要提告 店長是覺得,給他機會讓他好好說清楚,如果他還是死不改的話 就直接告, 做人不要做到死路... 所以禮拜三會公開在店舖說清楚 也會找有攝影機跟收音的地方 去補足證據不足的劣勢,(套話採證) 再來就看他個人造化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139.29

12/17 12:28, , 1F
晚班甚麼晚班?誰知道你是晚班?誰知道是甚麼的晚班?
12/17 12:28, 1F

12/17 12:28, , 2F
你先想辦法證明你自己就是他口中的晚班吧.還要證明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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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2:28, , 3F
看到那個晚班會知道就是你XXX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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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可以用班表當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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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2:41, , 5F
你要能夠證明其他人看到時 就能知道狗男女就是你們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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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就是證明po文的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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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 你男友就可以幫證明了~ 再來就是證明fb是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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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2:45, , 8F
有給店長看過了 店長一看大概也知道是在罵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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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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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2:46, , 10F
有直接從他臉書截圖下來 應該可以證明是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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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4:11, , 11F
罵成這樣,其實可以直接截圖就提告了,至於是否足以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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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4:11, , 12F
辨識謾罵對象,這就不用去操心,提告本身就是一種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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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5:40, , 13F
真的想教訓她應該要想辦法套話,套出來前都不讓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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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5:41, , 14F
知道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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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5:41, , 15F
只要套到她承認,對,就是在講我打工XXXX等我交班那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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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5:42, , 16F
不就一切好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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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9:10, , 17F
看來公然侮辱機會不小 只要補上人證就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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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05, , 18F
支持提告+1,公然污辱刑責就是應該要制裁這種人
12/17 23:05, 18F
我從頭到尾都沒出過聲Q_Q到底為什麼是狗男女咧... ※ 編輯: infoamy 來自: 114.33.139.117 (12/18 01:21) ※ 編輯: infoamy 來自: 114.33.139.117 (12/18 01:28)

12/18 11:22, , 19F
截圖就可以處理了,日後交接班時要注意點,免得被陰
12/18 11:22, 19F

12/20 15:12, , 20F
你可以告 但是刑事一定告不成... 走民事訴訟吧~
12/20 15:12, 20F

12/20 15:12, , 21F
自己去地檢署~他會教妳
12/20 15:12, 21F

12/21 10:53, , 22F
樓上,檢察署除了特殊職權是向外是不處理民事案件
12/21 10:53, 22F

12/21 11:33, , 23F
教你 走錯了 不要來這亂 也是教啊 XD
12/21 11:33, 23F
文章代碼(AID): #1GpfkoyP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