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婚宴攝影契約已成立,對方卻要求加價
事實經過:
10/25 和對方簽訂婚宴拍攝契約,契約中載明費用6千,訂金4千(當場已付)。
10/27 對方在電話中說認錯人,要加價兩千且要更改合約中的金額,問我願不願意接受。
10/27 晚上對方再發email重申上述要求。
10/28 我寫mail給對方要求解約且退還訂金,且收到訂金後我會將契約銷毀寄還。
對方傳簡訊+email說願意解約退訂金,但要當面見面才行。
我再mail跟對方約10/29晚上見面解約,
對方即mail回覆:沒空,要再考慮,他覺得感覺不好。
10/29 我直接向消保會申訴。
11/12 商業處發函給對方和我,請對方和我聯繫。
11/15 我再次發mail要求解約,並限對方在期限內返還訂金。
11/18 對方mail來說,解約但不退還訂金。
問題:
1.我打算向消保會申請調解,請問消保官有辦法幫我嗎?若對方不出席是否就沒用?
2.若要走法律途徑,我可以控訴他的有哪些部分?
我除了想把訂金拿回來,若勝訴我將要求他支付所以律師費用,是否可行?
以上,先謝謝熱心的網友們。
(PS在結婚前遇到這種事情真的讓人心情很差)。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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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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