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應繼承的車子先被過戶了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啊)時間11年前 (2012/11/16 17:53), 編輯推噓3(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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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父親於今年八月底於高雄過世 過世的第二天 父親的女朋友跟我說 她妹妹之前有一台車 因為不開了要給她 但因為她很忙而且還沒去學開車 所以六月底的時候先叫我爸去辦過戶 過到我爸名下 等她學會開車之後再過還給她 現在我爸走了 車子應該要還給她 叫我先把我爸的雙證件給她 她有認識的朋友在監理站 她趕快去辦過戶 過到她自己名下 免得之後會很麻煩 我當時傻傻的就把證件給了她 隔天想想覺得好像不太對 似乎不太合法 就跟她說還是先不要這樣辦好了 我怕會有一些程序上的問題 還是按照合法的程序 我先辦理繼承 之後再過戶還她 她一開始一直跟我說不會有問題 她趕快辦一辦就好了 我爸還沒除戶 政府的資料都還沒更新 他們根本不會發現 我堅持之後 她才同意說好吧先不辦 但因為當天要把爸爸移回彰化辦理喪事 所以我人就跟著回彰化了 一個禮拜之後才再碰到這個阿姨 我跟她要父親的雙證件 她也就還給我了 並沒有多說什麼 後來我父親的友人私底下跟我說 這個阿姨跟她說她其實已經辦好過戶了 她把我爸的雙證件寄到台北 請她台北監理站的朋友幫忙辦理 辦好之後才把雙證件還給我的 之後我再去申請我爸的財產清冊 果然車子已經不見了 (之前申請的有車子) 但這段時間裡我跟我小時候的乾媽連絡上 (成長過程有一段時間完全沒聯絡 這幾年她跟我爸才又有聯絡 但跟我沒什麼交集) 我乾媽說這台車是她過戶給我爸的 還有指出過戶的詳細時間 我查了我爸的行事曆 他那天的確有註明跟我乾媽有約 我乾媽也說車子給我爸就給我爸了 看我們後續要怎麼處理都可以 因此我認為我爸女友應該是騙人的 但考慮到我爸狀況 他名下的財產有一個價值兩千塊的竹造房子(根本不存在 已經拆了) 還有這台已經被過戶的車子 其餘戶頭裡面並沒有多少錢 也沒有其他財產 債務部分我知道的就有50萬的中國信託卡債(其餘不詳) 思考過後我決定要辦理拋棄繼承 因此下一個繼承順位應該是我爺爺跟奶奶 問過爺爺奶奶之後(我還沒告訴他們車子的事情) 他們兩個覺得自己年紀很大了(80+) 辦理相關手續很麻煩(我說我可以幫忙辦 但他們還是覺得麻煩) 所以打算什麼都不做 問題: 若我爺爺奶奶什麼都不做 後續會發生什麼事呢? 債權人若查到我爸過世時名下還有車子 是否可以要求償還車子+房子(2000元)的債務? 若我爺爺奶奶也不處理 他們過世後 這個部分是否也會成為他們遺留的債務? 若我還是辦理拋棄繼承 但發存證信函給我爸的女友 說明整個狀況 要求他把車子過戶回來可以嗎? (那該過戶給我還是我爺爺奶奶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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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過戶會有刑事責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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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複雜的案情,先說基本觀念:汽車所有權不看登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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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拋棄繼承後 你爺爺奶奶再接著去辦拋棄繼承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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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只是車籍行政管理方便而已。車子的所有權仍是依民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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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暫停,讓L大先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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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我只有講這樣 不小心打斷p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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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真說起來,是我亂入~^^)(後面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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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編關於動產的「交付」及「讓與合意」去判斷。要確認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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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的所有權,要從原PO父親「從哪裡取得」開始判斷,這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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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也會牽涉到是否有損害債權罪的問題。如果車子是乾媽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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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父親的,就屬於被繼承人名下財產,也是遺產,以及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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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人得對之主張權利的責任財產。若該車係原PO父親女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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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借放的,則不會屬於上述範圍內,也不會有損害債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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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問題。只是若債權人發現,堅持要告,跑流程釐清事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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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不了的。(感覺有點愈說愈多,簡短點好了~)其實,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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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構成要件句來文看未必該當(也許欠缺「強執之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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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要件、或「誤信其為真正所有人」之主觀要件),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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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過於擔心。至於拋棄繼承,這是你的選擇,若決定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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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建議幫爺爺奶奶都順便做完,以免又再發生牽連其他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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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的事(Ex伯父、姑姑)~至於那台車怎麼處理,自己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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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說的刑事責任是指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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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這就牽扯到一點取捨了~(想知道再站內信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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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0:15, , 23F
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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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fWqTT0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