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姻] [新聞] 夫債妻被迫還 法務部研擬修法
這是一個很詭異的法條
據我目前所知
原本這個法條是要保護婦女在中年時如果離婚
由於傳統家庭上是男方在外工作
女方主要是在照顧家裡
所以為了確保婦女離婚時
家裡的財產都歸屬於在丈夫的名字
而使離婚婦女無任何財產
故為了保障婦女的權益
婦女可以在離婚時向丈夫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意思就是雙方的財產減掉負債之後除以二
如此一來婦女至少也可以擁有二分之一的財產
但是至從2007年修法後
銀行或債權人可以代位請求法院宣告夫妻財產分別制
並將欠債的另一方名下的財產拿出來分給債務人償還
所以才會導致最後房子遭到法拍
辛辛苦苦賺錢養家的人卻因為另一半的負債
導致房子法拍或者被迫償還負債
有些人每個月被扣1/3薪水
而一般人並不會深入去了解法條
所以才會讓銀行很容易的代位求償成功
這其實不是合情理的法律
希望可以趕快修法
不然很多卡債族的另一半都被迫還債
養家還要還債 這實在是很可憐...
※ 引述《drkh (eutatosp)》之銘言:
: 請問, 根據哪些法條, 夫妻須承擔另一方的債務?
: 新聞末尾有提到民法1011條須修正, 但該條只是說債權人可聲請將夫妻財產
: 改為分別財產制, 並沒說要承擔另一方的債務.
: 民法第1011條:
: 債權人對於夫妻一方之財產已為扣押,而未得受清償時,法院因債權人之
: 聲請,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 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699890&type=政治
: 夫債妻被迫還 法務部研擬修法
: 〔中央社〕為解決配偶欠債、銀行強勢討債問題,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陳維練今
: 天說,10月中旬將開會研商修法意見,解決弱勢家庭困境。
: 卡債受害人張先生上午在民進黨籍立委尤美女、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消費者債務
: 清理委員會主委林永頌等人陪同召開記者說,2007年5月民法修正後夫債妻還的
: 問題延燒,導致太太辛苦養家買來的房子要遭拍賣、夫妻關係破裂。
: 張太太說,丈夫無固定工作,全靠她賺錢養家,熬了多年好不容易買了現在的小
: 窩,90%的房貸,但總算不需經常搬家找房子,突然接到法院通知,要強制執行
: 法拍房子代位求償,讓她萬念俱灰。
: 尤美女說,根據現行法律,如果夫妻一方有債務,債權人可透過法律程序請求另
: 一方的部分財產。根據統計,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強迫夫妻產生剩餘財產差額分
: 配請求權的案件數從2007年0件,2009年23件、2010年405件、2011年2371件到今
: 年8月底暴增為4536件。
: 她說,案件暴增因銀行間「吃好逗相報」,夫妻只要有一方負債,銀行就可向法
: 院聲請夫妻改用分別財產制,把另一方的財產削出來還債。
: 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律師莊喬汝說,惡法讓法院淪為幫銀行討債的地方。
: 律師李艾倫也說,銀行大剌剌藉用國家公權力伸進婚姻關係,介入夫妻財產處分
: ,應立即修正。
: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陳維練說,已積極研擬民法第1011條的修法意見,預計10
: 月中下旬邀集專家學者召開研討會,讓修法更能保障弱勢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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