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繼承] 小舅舅過世媽媽需要辦理拋棄繼承嗎?

看板PttLifeLaw作者 (真相是殘酷的)時間12年前 (2012/07/12 01:25),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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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一下拋棄繼承的相關手續和事項 1.管轄法院:被繼承人死亡戶籍所在地之法院(民事庭) 所以到時收件人就是臺灣xx地方法院民事庭 收 2.程序: (1)填聲請書->向法院 (2)發通知書->要發給後順序的繼承人(也就是利用郵局的存證信函)一式三份 3.檢具文件 (1)死亡證明書(去戶政機關申請) (2)除戶戶籍謄本(去戶政機關申請) (3)存證信函 (4)繼承人之戶籍謄本 (5)印鑑證明(聲請人) (6)拋棄繼承聲請書(去法院拿) (7)子孫系統表(去法院拿) 關於這邊,記得已過世的也要填上去,後面註明(歿) (8)郵局匯票(這是如果你到時沒有親自要去法院辦,要用郵寄方式所需的,這是拋棄繼 承的費用印象中是1000元,這部分打電話去確認一下喔!抬頭的話就寫 臺灣xx地方法院) 如果要用郵寄方式 這可以放在最上面,看到錢就是比較會想作事(誤) 提醒你一下 繼承的順位是: 1.子女及配偶 (直系血親卑親屬的順位= 1.兒子 2.孫子 3.曾孫子) 2.父母 (不含繼父、母,若有辦理收養的話,還是屬於繼承人) 3.兄弟姊妹 ( 他們的配偶不算繼承人) 4.祖父母 (含外祖父母) 要先他1,2都辦理拋棄繼承後,你媽才可以辦喔,如果他們都沒辦當然遺產就是他們繼承 如果有想一起辦理拋棄用郵寄方式的話,建議你們簽名上面註明時間(有先後順序) 比較不容易出現問題,當然如果ok,就一個拋棄下一位再去拋棄 最後法院給你:准予備查函 就是完成手續了! 如內容有錯誤,煩請版友給予指點 感謝! ※ 引述《laertes (伊薩凱<L>)》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1個月前我小舅舅過世,有留下負債,親友間有人是做殯葬業的, : 這個做殯葬業的親友說需要我媽媽的身份証跟印章去做分割負債 : (以上我爸爸轉述的) : 我有查了一下,好像有分"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 : 問題: : 1.不懂的是,法律上我媽媽會繼承我小舅舅的負債嗎? : 2.如果會,那需要辦理的是"拋棄繼承"還是"限定繼承"? : 3.辦理時需要本人去,還是像那個親友說得,可以給印章與身份証代辦就好,或影本? : (給身份証與印章被人拿去總是心裡毛毛的=  =|||)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以上感謝回答~L -- 時間就像東西腐敗的過程一樣, 那種不可思議的變化是以一種不可思議的方式進行的,誰也無法了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162.182

07/12 01:29, , 1F
大大我也不知道法律為什麼自己變成k 律...好傷心吶...
07/12 01:29, 1F

07/12 01:29, , 2F
不過大大的解說真是高檔的講解,推推!
07/12 01:29, 2F

07/12 01:37, , 3F
沒關係..相信你也是要幫原po 我也大概有猜到你想打的
07/12 01:37, 3F

07/12 15:51, , 4F
灰熊乾瞎,哩金醬細吼狼!!!!! 感謝推...
07/12 15:51,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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