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鄰人蓋農舍 屋瓦超過地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maniaque)時間12年前 (2012/05/11 16:43), 編輯推噓1(1015)
留言16則, 6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DESW1 (充滿理性的瘋子)》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 在雲林老家有塊農地 平常是放給我伯父伯母種稻子 : 早上聽伯母說隔壁蓋了一間農舍 牆是還在他們自己的土地 : : 但屋瓦突出的部份已經跑到我家這塊來了 : : 剛剛去看過 牆的部份就貼齊著地界蓋 而屋瓦大概就突出個一兩塊 : : 看起來是影響不大 但擔心以後如果我們也要蓋農舍 : 屋瓦的地方會妨礙到 所以等下要去找村長一起去找對方溝通 : : : 問題: : : 1.於理於法 我們應該可以請對方將突出地界的部份拆掉吧? : : 2.如果請村長去協調溝通無效 那麼我們接下來應該採取的手段是甚麼? :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20.131.243.100 : 推 leochang:凸出一兩塊...大概是20公分??? 原本想找法條給你建議 05/11 15:25 : → leochang:但,土地鑑界出來 和 你所想的界址 常常不同 05/11 15:27 : → leochang:搞不好對方的屋瓦根本是在自己的地上...白忙一場 05/11 15:28 : → leochang:何況只差20公分...算了吧 05/11 15:29 近幾年地政持續辦理地籍圖重測,從以往的導線法改成數值測量 (更正..圖解法) 所以很多土地(尤其農地),重新測量之後才發現原來幾十年來 土地的實際位置都不太對. 尤其是那種口耳相傳父傳子母傳女,說地界在哪邊的那種.... 總之呢,若要訴諸法律,一定要做過鑑界這動作,不然直接告 拆屋還地時,法院還是會交付地政去做鑑界,不會甩原告一造 陳述說超過就採信. 因此呢,有人鑑一鑑,換成自己得拆屋還地,原告變被告的情況, 也是有歐....啾瞇~~~~~~~~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236.124

05/11 20:20, , 1F
是啊~~很慘 = =
05/11 20:20, 1F

05/12 06:37, , 2F
目前重測的目的就是將早期的圖解法成果改成數值測量成果
05/12 06:37, 2F
Sorry ,一時筆誤打錯了....... ^_^ 應該是圖解法才對......更正更正

05/12 06:39, , 3F
而導線法只是控制點測量的常用方法,不管是圖解法或數值法
05/12 06:39, 3F

05/12 06:40, , 4F
都可以進行導線測量
05/12 06:40, 4F

05/12 07:19, , 5F
不過老實講這個東西很無辜,一整片地其實都有問題,到最後往
05/12 07:19, 5F

05/12 07:20, , 6F
往會有好苦主,因為重測面積不對的都算到它頭上的Orz
05/12 07:20, 6F

05/12 07:20, , 7F
^幾個
05/12 07:20, 7F
我們老家那邊最近也辦過重測,有人的地測一測偏了不少,有人的地 跑到河裡面去了...:D

05/12 07:28, , 8F
因為一般手上持有的多是文字內容的謄本,甚少看過地藉圖
05/12 07:28, 8F
權狀........更早以前的權狀也是手寫的...

05/12 07:31, , 9F
就算有地藉圖,若沒有很明顯的地界或參考物,也很難明確的知道
05/12 07:31, 9F
就是一塊地一塊地推過來算的...... ※ 編輯: maniaque 來自: 218.172.125.144 (05/12 11:57)

05/12 12:26, , 10F
通常誰付錢的 或有力點的 才會吃香
05/12 12:26, 10F

05/12 18:22, , 11F
地政事務所根本就不會甩誰付錢這一套,一堆測量案件辦都辦
05/12 18:22, 11F

05/12 18:23, , 12F
不完了,也不會說多測幾件,年終獎金就比較多~~
05/12 18:23, 12F

08/11 05:25, , 13F
都可以進行導線測量 https://noxiv.com
08/11 05:25, 13F

09/12 19:45, , 14F
通常誰付錢的 或有力點 https://daxiv.com
09/12 19:45, 14F

11/01 21:19, 5年前 , 15F
地政事務所根本就不會甩 https://muxiv.com
11/01 21:19, 15F

12/25 19:51, 5年前 , 16F
//muxiv.com https://daxiv.com
12/25 19:51, 16F
文章代碼(AID): #1FhD4RHq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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