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台電是否有權對用戶斷電?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旅者‧愚人‧夢想家 )時間12年前 (2012/04/30 19:30), 編輯推噓2(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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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dturtle (旅者‧愚人‧夢想家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FdWh9Tk ] : 作者: madturtle (旅者‧愚人‧夢想家 ) 看板: LAW : 標題: [問題] 台電是否有權對用戶斷電? : 時間: Mon Apr 30 11:45:10 2012 : 家中電表損壞,台電派人維修後,發現零件經人為更換。 : 由於鉛封未受損,故台電承認電表並非我們破壞, : 但由於我們使用改造過的電錶,仍須賠償一年電費。 : 若5/10前未付款,則進行斷電。 我搜尋了一下台電斷電的法源依據,根據電業法: ========================== 72條: 電業因左列情形之一,得對用戶停止供電: 一、用戶有竊電行為者。(下略) 106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為竊電,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一、未經電業供電,而在其供電線路上私接電線者。 二、繞越電度表或其他計電器,損壞或改動表外之線路者。 三、損壞或改變電度表、無效電力計、其他計電器之構造,或以其他方法 使其失效不準者。 四、在電價較低之線路上,私接電價較高之電器者。 五、包燈用戶,在原定電燈盞數及瓦特數以外,私自增加盞數或瓦特數者。 電力用戶在原申請馬力數、瓩數或仟伏安數以外,未申請而增加馬力數、 瓩數或仟伏安數者,準用第七十三條規定求償電費。 ========================== 按照法規,既然台電承認我們沒有損壞電錶,就等於承認我們無竊電行為, 故沒有理由斷電。 但我們申訴時,他們仍不斷強調: 既然我們用了不準的電表,就是有不法所得, 所以構成竊電。 但是依照法條,「不法所得」根本不是「判斷是否竊電」的條件阿。 還一直說他們打官司穩贏要我們趕快繳罰款。 由於在下沒有法律基礎,想請問各位我的邏輯是否有誤? 還是判決時根本不太管這些字面上的意義? (所以可以自行引申: 使用不準的電表=竊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8.181 ※ 編輯: madturtle 來自: 59.124.8.181 (04/30 19:32) ※ madturtle:轉錄至看板 LAW 04/30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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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不是寫得很清楚了,仔細再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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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已經確定電表有問題,確時少繳電費,為什麼不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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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這邊恐怕是您沒看清楚。 ˙台電承認我們沒有改電表 (據他們說法"可能"是前屋主N年前改的) ˙第三條可簡化為:「改電錶=竊電」 根據這兩個條件,可以得出:「我們家沒有竊電」(除非還有其他判斷竊電的因素) 至於為什麼不繳,因為台電用竊電的求償辦法 對親戚家(平均年齡70+)求償7萬多, 又不斷引用錯誤的法源依據暗示不繳就上法院+斷電。 原文提到電錶損壞是一個月內才壞的,如果是補繳一個月的電費我當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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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沒錯阿...你們可以向改電表的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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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把法條看一遍吧,我講得那麼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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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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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文章該PO的地方是你的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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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無法反駁的話可以不用回應 ※ 編輯: madturtle 來自: 59.124.8.181 (05/01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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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有本事就趕快去反告台電 還上八卦板到處傳就想搞大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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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來是發問題請教 還是來教訓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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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新警察? 在ptt發言論點有誤本來就會被鞭。 只是我最近才發現,好像論點正確也會被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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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你的意見明明比你正確你還要硬是不接受且罵人,這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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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版自嗨,上法律板來"問(???)"幹啥?先解釋一下,不要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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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駁就顧左右而言他或亂回喔,你可以不要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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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問的就是: 台電在此情況下斷電及求償,有無正當性? 這版的推文,就只是主觀判定而以。 你說推文意見比我正確的理由在哪裡? ※ 編輯: madturtle 來自: 59.124.8.181 (05/01 23:53)

05/01 23:31, , 12F
不要法律板當黑特 沒膽去告就在這邊怨東怨西遷怒鄉民的 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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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電表無法確認是誰改的,但是就你的說法從你們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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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這地方起,沒對電表做任何修改,那就代表你們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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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繳電費,要求你們一次繳清並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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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把改電表,跟電費分開看,台電應該也只有收你們沒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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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費用,並沒有控告你們修改電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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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他們說法,如果不繳費就要提告,雖然我也不知道要告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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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公務員一定比你清楚,你就是不懂法律才上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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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哪點說對方引用錯誤的法源依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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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law版的回覆已經算完整了, 我也有自信打贏官司 (如果理解沒錯的話) 只是不希望有哪個傻B被台電坑了 ※ 編輯: madturtle 來自: 59.124.8.181 (05/02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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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意見是說你的主張無理由...的確,你的主張可能比較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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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版眾不是你花錢請的律師.心態要調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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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1.別來問了2.快去法院告吧,反正你一定會贏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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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0:19, , 23F
對了,誰叫我這麼熱心,別忘了若是訴訟結果不滿意可以聲請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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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0:20, , 24F
憲喔!不爽歸不爽,我還是教你那麼多實用的訴訟程序,感謝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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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我忘記你的思想程度比我高很多,我經不起你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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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dturtle 來自: 59.124.8.181 (05/02 00:43)

08/11 05:24, , 26F
既然如此1.別來問了2 https://no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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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9:44, , 27F
這麼有本事就趕快去反告 https://da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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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1:17, 5年前 , 28F
推文意見是說你的主張無 https://mu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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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9:51, 5年前 , 29F
//muxiv.com https://daxiv.com
12/25 19:51, 29F
文章代碼(AID): #1FddVp_i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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