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良民證及公職詢問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都好美 哪一色好呢?)時間12年前 (2012/02/13 20:59), 編輯推噓2(2015)
留言17則, 5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各位版大您好,日前朋友接到刑事案件過失傷害傳票, 目前在衡量各方狀況,還有一些問題想詢問。 朋友是代課老師,被對方提告過失傷害, 如果和解不成,過失傷害成立。 問題: 1)過失傷害若成立,最重判六個月,那他還可以考教甄嗎?考上後會被解聘嗎? 教師法 第十四條(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條件)   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一、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 2) 請問如果去申請良民證,會有記錄嗎? 第六條(刑事案件紀錄資料不予記載之情形)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一、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二、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三、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四、受免刑之判決者。   五、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六、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法條,朋友都已經查過,也附上了, 只是人在心慌意亂之時, 還是想請版上各位不吝給予回復,以免判讀錯誤。 麻煩版上各位了,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26.59

02/13 21:47, , 1F
2.等判決確定才知道 過失傷害可能不是叛徒刑
02/13 21:47, 1F

02/13 21:57, , 2F
請問d大要判甚麼才會在良民證上記載?
02/13 21:57, 2F

02/13 22:15, , 3F
我不需要當國文和邏輯老師吧 = =
02/13 22:15, 3F

02/13 22:18, , 4F
要努力爭取緩刑,好適用教師法14I(1)和條例6I(2).
02/13 22:18, 4F

02/13 23:03, , 5F
請問S大 如果被判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娜..是
02/13 23:03, 5F

02/13 23:04, , 6F
否會符合教師法的規定
02/13 23:04, 6F

02/13 23:06, , 7F
另外 是否也符合三、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02/13 23:06, 7F

02/14 08:00, , 8F
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的宣告不合14I(1)及條例6I(2)。
02/14 08:00, 8F

02/14 08:01, , 9F
易科罰金是用罰金代替徒刑,而非宣告時本身就是罰金刑。
02/14 08:01, 9F

02/14 08:02, , 10F
另外教師法第十四條很明確是指「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
02/14 08:02, 10F

02/14 08:03, , 11F
過失傷害法定刑沒那麼高,即便有罪也不會到這門檻~
02/14 08:03, 11F

02/14 11:41, , 12F
教14I(1)是還好但是不知道具體內容前,條例6I可能非排除
02/14 11:41, 12F

02/14 11:42, , 13F
條件內,那就有可能會出現在紀錄上,非行為人不樂見~
02/14 11:42, 13F

08/11 05:16, , 14F
另外 是否也符合三、受 https://muxiv.com
08/11 05:16, 14F

09/12 19:36, , 15F
另外教師法第十四條很明 https://daxiv.com
09/12 19:36, 15F

11/01 21:00, 5年前 , 16F
教14I(1)是還好但 https://daxiv.com
11/01 21:00, 16F

12/25 19:44, 5年前 , 17F
否會符合教師法的規定 https://muxiv.com
12/25 19:44, 17F
文章代碼(AID): #1FEGackm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