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對方不肯申請強制險,上調解委員會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搞笑藝人不好當囧)時間12年前 (2011/12/15 22:54), 編輯推噓2(2038)
留言40則, 6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先謝謝各位幫我看完很長很長一串話.......真的很長= =.... 祝各位都順順利利的<(_ _)>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0年11月28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的腳被撞到腫起來、有外傷破皮、瘀青 有至醫院看診並開立醫生證明、院方有拍照 醫生是開挫傷、現場照X光骨頭無損傷(好險>"<) 對方完全無損傷、機車無碰撞。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無報警、無現場事故圖、看診完雙方一同至醫院做備案。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皆有強制險、對方當下稱強制險卡沒有帶在身上。 我有聯絡我的保險業務員(非產險,但為同個保險公司) 但我搞不清楚對方到底有無與保險公司說明清楚。 五、事實經過: 無紅綠燈、路口,為直線行駛,我騎較靠路邊(但也是在白線內),左腳尚未收起(我有時 候會收腳收很慢= =),對方從我左後方撞上來,對方機車的前置腳踏板處直接撞到我 的腳。 無證人,監視錄影器照得非常不清楚。 ------------------------------------白線 ←我 ←←←←←←←←對方 ======================================路中間 ----------------------------------------另一條無辜的白線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六、漏漏長的爆氣描述:(對不起,廢話很多,還煩請各位幫我看完,謝謝。) 1.事發當下因已把車移開現場,且對方態度十分良好(一開始= =),對方也承諾要賠償  醫藥費,並留下電話且把身份證正反面給我拍照(後來刪掉了),所以沒有立刻報警 (我錯了>"<),我表示看完醫生後與她連繫。(因為那時我已經快到公司了,有事情要處理 ,傷勢也沒有很嚴重,所以雙方就先離開了) 2.回到公司後覺得照個X光比較保險,就打電話給對方,詢問對方是否要陪同我一起去看  醫生並做備案證明,以方便後續保險之理賠。也告知我無需對方賠償其他費用,僅要求  醫藥費部份由對方保險公司實支實付,對方當下也同意,故看診費用由我先自行支付。  對方同意並表示會有姊姊及姊夫陪同,所以我們下午就一起去看了醫生申請了醫生證明  並告知醫生我們是要申請保險的,所以醫生也幫我們拍了照片。  後續一同至警察局開立報案證明,我進警局就向警方表示想和解(對方當時對我說的這  句話並沒有任何反對的動作),但對方的姊姊當下就反駁,表示要釐清肇事責任,警方  表示因當下無報警,僅能開立報案(還備案?)證明,並告知我們附近剛好有里(鄰?)  長之監視器,可以去那邊看。  備案證明上的內容就是雙方車輛無損傷、我的腳受傷、時間地點車號與雙方連繫電話。  此時對方表示要私下賠給我,我表示由保險公司支付即可,且對方的"姊姊"十分堅持  要看監視器的錄影畫面。 3.當天警局開完證明後,我們(連同對方的姊姊.....)一同去鄰(里)長家看監視錄影器  ,但因畫面非常之模糊,(對方的姊姊還一直說看不清楚什麼的= =)對方也允諾會提  供保險卡給我(我當下有詢問她到底是保哪間產險,想說查一下電話,先去電保險公司  ,結果對方表示她不清楚是保哪間產險)。  也詢問對方是否要用傳真的給我就好(還為了給對方傳真機號碼,浪費我的名片= =)  對方表示她會親自拿過來。  對方到這邊態度都非常好,一直跟我道歉,我也跟她說,我沒有怪她,也沒有罵她(我  只有在被撞到當下罵了一聲髒話= =...人嘛....),接下來只要等診療結束再申請保險  部份的實支實付(我當下不知道為什麼很強調實支實付)就好。  對方還問我有沒有辦法上班(因為工作關係我幾乎都要在外面跑,醫生是建議盡量不要  走動) 4.第二次回診後醫生表示後續部份只要等瘀青散開就好,若無特殊情況無需再回診(第  二次是我自己去的),因對方於事發當天後便無與我連繫,所以我就打了電話想跟對方  確認何時要提供保險卡給我。(然後就開始爆氣了)  對方電話接起來,我向她表明身份後,她說了一聲等一下,便把電話交給第三方(她媽  媽),因為她媽媽當天並沒有出面,也沒有在現場,我實在不想浪費太多時間跟電話費  在這上面,所以我要求要對方本人接聽(到底為什麼不自己跟我說= =),對方媽媽表  示,她女兒去"上廁所",所以跟她說就好,我說我只是要問她保險卡什麼時候要提供給  我而已,她媽媽就一直說她女兒在"上廁所",不方便接電話,一直想要跟我扯別的廢話  ,我就說請她女兒"上完廁所",在五點以前回電話給我,她媽媽就一直說她女兒在上廁  所。(我已經被搞到不耐煩了,講話有點大聲,但我沒有罵人也沒怎樣),我說我只是  請她五點前回電話給我,難道她上廁所要上到五點嗎??(我真的很生氣= =)  然後對方終於接電話了,她電話一接起來就態度沒有很好,我問她何時要提供保險卡給  我,她說她沒有說要提供保險卡給我,我說那天妳明明就說要提供給我的(可惡當下沒  錄音>"<),她就改口說,她是說她"考慮"要不要給我.....  (此時對方跟我口氣都已經沒有很好了,我整個無法冷靜下來好好跟她說)  根本就搞不懂她在幹嘛.....講到我很生氣,她就說又不是全部都是她的錯,不然她賠  150掛號費給我!!(我聽到這裏更爆炸)  她說她等等要去上班,要約晚上十點(爆炸再爆炸,約什麼啊?),我就問她妳要約在  哪裏?她又改口說要匯給我,叫我提供帳號給她(誰敢提供啊,等等去告我詐欺我就麻  煩了= =)  我就向對方說我沒有辦法繼續跟她溝通,我要結束電話了(我沒有直接掛,我真乖O_Q?) 5.約30分鐘到一個小時候,對方的媽媽打電話來,說她問過保險公司了,只要提供保單  編號給業務員,業務員就可以幫我申請。  對方媽媽的態度跟口氣都還蠻好的,我就想說算了,便把保單號碼抄下來就想說交給業  務員去處理,實在不想再浪費我自己的時間了。 6.保險業務員今天打電話給我,說他有幫我問過對方的保險公司,對方保險公司的意思是,  如果非車主本人申請,就需要我本人親自去對方保險公司的營業所(是叫營業所嗎?)  填寫資料,但如果是車主本人申請,可以用網路填單的方式,雙方本人都不用至現場。  業務員打電話來詢問我意見,我說我實在沒有空也不想去搞這些(總共也才300元.....)  業務員便詢問我對方的態度如何,我便把4、5兩項的對話內容告知他,業務員說不然  就是他跑一趟,把網路填單印下來,"拿去給對方簽名",他再幫我送件,我說可以,就  請業務員幫我做處理。  於是我就把對方的電話給業務員,請業務員幫我與對方做連繫,如果對方態度依舊很差  ,我就送調解。 7.隔一下下之後,業務員打電話來告知,對方一直說"不是她的錯"(從不全部是她的錯變  成不是她的錯= =),她不要提供資料給業務員,她也不要自己去跟保險公司說,她也不  要業務員跑這一趟把單拿過去給她填。  業務員向她表明,沒有人要她拿錢出來,我們只是要透過正常管道解決這件事情,然後  她就一直跳針說又不是她的錯,這麼麻煩她不要,業務員告知如果她不處理,我就會送  調解,調解她如果不出面就上法院。  結果對方就掛了我可憐的業務員的電話.......  而且整通電話對方的態度非常之不好。 8.然後就是我剛剛打電話去派出所說我要送調解,負責的員警不在,接電的員警表示因該  員警有事回澎湖,會請員警回來時幫我送。(剛好我這禮拜要出國,下禮拜才回來)  我也告知員警我出國的期間,員警表示他會幫我備註,以免調解委員會打電話來。 七、問題: 先謝謝各位看完整串漏漏長的文章<(_ _)> 小女子致上十二萬分的敬意。 我想問的是 1.我會不會到後來被對方反咬一口啊?就調解不成功上法院,我有沒有被反告的可能性? 2.我知道我做得不夠完善(例如當下沒報警等事....),但我之後有沒有該注意的事情? 3.其實我有點不知道我上調解的訴求是什麼?為了那三百塊?我實在不想這樣浪費我自己  跟業務員的時間(業務員很甘恩的說調解他也會陪我去),還有浪費公共資源,可是  對方的態度實在讓我非常生氣+不開心(因為這一撞我出國還要貼著防水貼布O_Q) 4.上調解如果我的要求是  a.對方的正式道歉,跟我和業務員(後面這項可以嗎,可憐的業務員...)   (登報或其他???親自來公司跟我道歉?)  b.要求對方親自去保險公司辦理理賠(為了三百塊的理賠搞成這樣= =.....)  (這樣我不就要把資料給她?可以讓我的業務員一同跟對方去嗎?)  (可憐的業務員T^T,辛苦了。)  c.如果調解的時間為上班時間,要求對方支付我"因調解而請假"的薪水。   (全勤好像會被扣一千o_Q,我到現在還沒請過假,連出車禍那天我沒請假:O   結果我當天看完錄影帶還默默的回公司加班......責任制,哭O_Q)  d.應該....沒有了吧?叫她做公共服務一個禮拜?這好像太狠了.....   5.再次感謝各位把整篇文章看完。   6.想請問,有沒有人遇過這樣的"她"?? 業務員說這樣的人,他還是第一次見到  (是指不用對方出錢,也不用對方親自跑一趟,但死都不肯配合的人)  我朋友說,對方說不定是想說如果我們申請強制險,對方的保額會提高,未來繳交的保  費就會變多,是真的嗎?(保費變多這部份) 7.如果我那時真的把存摺帳戶提供給對方,有可能會發生什麼事情啊? 8.還有沒有其他我應該注意的事情啊? 喔喔真的很感謝各位,努力讀完文筆這麼不通順的一篇文章<(_ _)> 如果未來我出一本書叫做我的爆氣全紀錄之類的,會放上各位大大的帳號..... (好啦我想太多了= =) 先祝各位聖誕節快樂嘍,啾咪^_<~* -- 『未成年請勿飲酒』 ◢██◣ 「吸菸有害身心健康」◤◥◥ 可惜我是個沒救的成年人!          —..—         ξ \\◤   批吐個板→iambbl          Ψ ☆★我是抱抱龍Q★☆             /| http://wretch.cc/blog/cutebb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51.165 ※ 編輯: cutebbl 來自: 114.37.51.165 (12/15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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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收集證據吧 里長處的監視器畫面還有驗傷單 只要對方有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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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之一的責任就要吃傷害過失 至少五到六位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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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謝謝您的回覆<(_ _)> 請問醫生證明是否可等於驗傷單呢?? 里長的監視器是真的很模糊,連我們兩個人在幹嘛 都看不清楚,只有兩個影子在那邊晃來晃去欸⊙_⊙ ※ 編輯: cutebbl 來自: 114.37.51.165 (12/15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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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好證據 過失傷害告下去對方就會來找妳好好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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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妳當初開的保險用醫生證明是不是 至於訴訟用的驗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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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爬文~ 監視器模糊無所謂 妳只要證明對方有一點點過失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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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要妳肇責100%非常困難 再模糊應該還是可以看出是妳們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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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的車 是在行進中 還有發生過撞擊 這些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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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那我去問問看是否能把監視器畫面co出來。 如果是里長的監視器是請保全裝的,應該可以請保全幫忙燒成光碟(或是隨身碟) 燒成光碟我記得是要費用(印象中),那如果我請保全公司開立收據,是否也可以要 求對方付此筆費用呢?? 再次謝謝您<(_ _)>  ※ 編輯: cutebbl 來自: 114.37.51.165 (12/15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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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發生車禍 沒特殊情況下 和解訴訟有傷通常比較有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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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對方不在意留前科 過失傷害是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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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碟錢跟妳可以要求的和解金比起來是小菜一碟 刑責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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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真的沒有想要對方賠什麼錢,只是這口氣吞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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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五位數了 如果妳是要求賠償金額 走和解較好 如果是要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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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可以要求和解金,請對方直接捐出去給慈善團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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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前科留記錄 就不要和解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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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對方為她的態度道歉/_\ 害得我這麼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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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腫得跟豬頭一樣我都沒這麼生氣了,還被同事笑掰咖O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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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條件跟要不要和解都是妳可以決定的~ 建議多爬文 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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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輩在之前車禍的回文中有給很多有用的意見跟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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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_ _)> 我問題真的很多,我會努力爬文,剛剛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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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生氣需要把事情全部打出來,不然會上新聞(某處發生氣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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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意見 其實拿錢比較實際啦~ 就算對方道歉與否 妳應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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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自己一直記得這個人吧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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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提醒 如果提告後對方決定和解 請先確定拿到錢在撤告 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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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能再告了~ 當然訴訟程序會耗費時間心力與社會成本 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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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考慮後再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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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3:39, , 26F
如果傷還沒全好且醫生證明不符 可以考慮再去驗一次傷或補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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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3:40, , 27F
驗傷單 (不確定可行否) 車禍還是別省事 一定要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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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3:42, , 28F
祝妳早日康復且處理圓滿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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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0:49, , 29F
看那麼多文字,只有一個心得...用健保自己糊藥糊一糊吧...
12/16 00:49, 29F

12/16 00:52, , 30F
然後驗傷單開一開,直接報過失傷害刑事處理....
12/16 00:52, 30F

12/16 00:52, , 31F
用不著好心要找他們去陪您去看病,浪費自己時間跟尊嚴...
12/16 00:52, 31F

12/16 00:53, , 32F
生氣,有個鳥用?? 自己都覺得在浪費自己生命了,還繼續做??
12/16 00:53, 32F

12/16 00:54, , 33F
自己都知道三百塊沒三小路用,伸手討別人還當你像乞丐...
12/16 00:54, 33F

12/16 00:55, , 34F
明明是對方要提道歉提和解,反倒是主客易位,真有趣....:D
12/16 00:55, 34F

12/16 05:38, , 35F
4-C 這種成本無法請求只能灌水到其他項去 = =
12/16 05:38, 35F

12/16 21:38, , 36F
刑事告下去就會有人好言好語的出現了
12/16 21:38, 36F

08/11 05:12, , 37F
那我可以要求和解金,請 https://muxiv.com
08/11 05:12, 37F

09/12 19:32, , 38F
分之一的責任就要吃傷害 https://daxiv.com
09/12 19:32, 38F

11/01 20:50, 5年前 , 39F
先收集證據吧 里長處的 https://daxiv.com
11/01 20:50, 39F

12/25 19:41, 5年前 , 40F
背前科留記錄 就不要和 http://yofuk.com
12/25 19:41, 40F
文章代碼(AID): #1EwWelNo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