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公司轉部門問題
事實經過:
我今年三月剛入行,當時是到A部門工作,
不過我應徵時是應徵B部門,只是面試時面試官問我願不願意多寫一份考卷,
然後說A部門有個缺很適合我,工作內容講的很含糊,因為當時我是被面試者,
怕拒絕不寫會留下不好印象,因此多寫了那份考卷,幾天後我被通知錄取A部
門的X職位,到職前我還有打電話詢問薪水及上下班時間,他們說9:30~6:30,
當中並沒有提到加班這回事,我還問兩次,後來到A部門工作後,除了第一天
準時下班,之後每天都8點半起跳,週五10點起跳,假日在家也要工作,也沒
有加班費這些情況當初無論是面試或是錄取後都沒說過,我咬著牙撐過來,
跟我同梯進去近10個人三個月內全員陣亡,剩我一個人
我一直都喜歡B部門工作,打從一開始想應徵也是想要B部門,後來拿到薪水,
我拿的薪水跟我工時完全不成正比,我很生氣去找了當時的主管、後來的總監,
他也知道我的委屈,也有看到履歷我當初是投B部門,於是幫我加了底薪,
後來也幫我換到我一開始就想做的B部門職位,我在A部門做了約三個月,
而且原本有說會給績效獎金給了幾個月後,要大家共體時艱也不給了,
這些我都忍下來,因為畢竟是做自己喜歡的B部門,
最近公司說B部門只需要1/4的人力,因此要把我跟另外一個人調到A部門的Y職位
工作,從通知到要我們決定不超過一星期,真的非常突然,但A部門無論是X職位
或是Y職位都讓我非常不想做,我沒辦法接受那種幾乎24小時都被工作綁住的職位,
我如果一開始就想去A部門Y職位,我一開始就會去應徵,我沒去應徵代表我不想要,
公司這樣強制安插進去讓我很煩惱,而且在A職位時是我強迫症最嚴重的時候,
因為壓力大又超時工作,連假日出去探望外婆出去玩都還要趕回家做事,
我媽媽去醫院檢查我請假陪她去我還是得帶著筆電工作,我當時在醫院真的是眼淚
都要滴下來了,現在要我再回去A部門過那種生不如死的工作我真的不想,
但又不想很乾脆的兩手空空辭職,我好不容易才這樣熬過來的,好不容易苦盡甘來,
直接走很不甘心,現在公司下星期一一上班就要我們回復願不願意到A部門,
不願意的話就請人資跟我們談我想請問,如果我們不願意,公司勢必請我們走,
那這樣算資遣或是開除嗎?(資遣或開除應該有錢拿)
或是我可以請醫生開強迫症證明說我無法做那種下班時間不固定,假日要輪班,
也要在家輪24hr公司隨call,隨要做事的職位,我眼睛不好,一天要點三次藥,
已經約八年了吧!大忌是熬夜,眼壓會拉高,還是可以請醫生開證明說我不
適任呢?但一開始入行寫基本資料,有一欄是要寫有啥疾病,當時我沒填,
這樣可以嗎?
另一個同事是說要跟公司說有內分泌失調,但我覺得應該不行吧!那感覺很多人有,
我也有,也有在調身體,所以痘痘都集中在下巴,但通常生理期前才會長,
不然平時很少長,我同事根本不會長(離題了)
還是有任何辦法可以保障自己至少可以拿一點錢走人呢?問公司有沒有年終,
而且感覺公司一直鑽漏洞,當初忽然取消績效還不給加班費,
雖然公司說換到A部門後績效會重新給,但誰知道呢?怕到時做一做又取消
他是大公司根本也不怕我們這些小蝦米反抗
問題:
還是有任何辦法可以保障自己至少可以拿一點錢走人呢?問公司有沒有年終,
答案也很模稜兩可,說要下個月才會給答覆,到底要怎樣才能鞏固自己的權利呢?
謝謝大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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