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了別人遺失的手機消失

看板PttLifeLaw作者時間14年前 (2011/11/02 10:51), 編輯推噓2(2010)
留言12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事實經過:   在上個禮拜六收到警察直接登門拜訪的刑事案件通知書,收到的當時完全沒有不知道 是任何原因,打電話去問之後,赫然發現原來自己正在使用的手機是別人遺失的,當事人 去報案之後,查到是的SIM卡在使用這隻手機進而找到我。   這隻手機的來源是差不多一個月以前,我大伯跟我爸有一些債務,然後大伯拿了這支 手機來給我爸說看可以抵多少債務,在知道很有可能錢拿不回來的情況下,於是我爸接受 了,因為爸爸不會使用智慧型手機,於是手機便是我在使用,當初完全沒想到會變成這樣 的情形。 問題:   通知書上的日期,是這星期六要到派出所處理,我大伯願意跟我們一起去處理,我想 請問的是如果是這樣的情形,我大伯願意負責任說實話,那我跟我爸就不需要負任何的責 任嗎?最壞的情況是什麼呢?我大伯可能會受到怎麼樣的刑責?看到通知上的刑事案件從 禮拜六開始就一直擔心到現在,還有好幾天的時間,希望可以先有心裡準備,麻煩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11/02 11:07, , 1F
竊盜、收收贓物、侵占遺失物等等,從來文只能瞎猜~
11/02 11:07, 1F

11/02 12:01, , 2F
不好意思,忘記說手機大伯說是他吃飯的時候在餐廳撿到
11/02 12:01, 2F

11/02 13:12, , 3F
看之前受理什麼~~有些人明明自己搞丟也說被偷~~
11/02 13:12, 3F

11/02 13:26, , 4F
那大伯侵占遺失物 妳收受贓物 妳比較重 = =
11/02 13:26, 4F

11/02 14:20, , 5F
看來你知情嘛 態度記得好一點吧
11/02 14:20, 5F

11/02 15:00, , 6F
.... 所以你最起碼也是侵占遺失物阿 = =
11/02 15:00, 6F

11/02 15:01, , 7F
你明知那是你大伯撿到的遺失物卻據為己有,那不是一樣
11/02 15:01, 7F

11/02 15:02, , 8F
當然如果你大伯根本就是騙你的,其實是他摸來的,那就
11/02 15:02, 8F

11/02 15:02, , 9F
收受贓物 ( ′-`)y-~ 我想是2選1了
11/02 15:02, 9F

11/02 15:04, , 10F
等等 你推文表示你知情阿....哪來的不知情= =
11/02 15:04, 10F

11/03 23:42, , 11F
可能是案發以後才問大伯怎麼回事,大伯才講,然後知情;剛開
11/03 23:42, 11F

11/03 23:42, , 12F
始則是不知情
11/03 23:42, 12F
文章代碼(AID): #1EiB0TJK (PttLifeLaw)
文章代碼(AID): #1EiB0TJK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