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食記刪除與否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香菇鐵)時間13年前 (2011/08/12 03:02), 編輯推噓4(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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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本人2009年6月底曾親自到南投埔里某餐廳用餐, 用完餐後將當日親身經歷,以我個人感受發表意見, 將之po在暨南大學水沙連puli版 及 ptt實業坊food版, 日前(約2010年)餐廳老闆因此篇食記,分別去信暨大各主管信箱,但無人回應 並於今日(2011年8月11日)寄信給PTT實業坊系統研究社社長,社長轉信給我 其信件中認為我文章涉及誹謗,要求我把食記刪除,其將保留法律追溯權 文章代碼為 #1AHa1ZkX (Food),請專家協助評斷,非常感謝。 問題:此篇文章為本人親身經歷, 主要用意是過去在這兩個版受到許多食記的幫助,得以「趨吉避凶」 因此希望透過分享自身用餐心得,也能讓其他人有更多參考的依據 且本人仍為學生,與此店並無任何同業上的競爭或利益上的牽扯關係 煩請建議依照此文章內容,是否確有刪除文章之必要,非常感謝您們的協助。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以下是文章內容: 店名:田園咖啡美食 電話:049-2912396 地址:南投縣埔里鎮桃米路2-2號 網址:愛評網介紹(附地圖)http://www.ipeen.com.tw/shop/shop.php?id=315 以下抱怨頗長 不想看落落長的文章可以記住不要去吃這間田園咖啡 然後按【←鍵】離開 --- 就在大家都放暑假時 一個還在和期末報告們搏鬥的人 為了填飽他沒吃晚餐的肚子 就找了他家阿閃去外面覓食 沒想到 這就是悲劇的開始 用盛竹如的口氣來說的話就是 「這樣一個簡單的想法,卻讓兩人墜入不可預期的恐 怖 命 運~」 --- 我們在鎮上亂晃 正在煩惱著要吃些什麼 套一句我同學在修決定原理時很認真的跟老師說的話:老師,每天的晚餐我都好難下決定 經過了一連串的討論 最後列出了 鼎上、132巷、雅池、昀庭園和田園 以一個在埔里地區快邁入第六年的老人來說 吃間沒吃過的店也是很合理的 就在這一念之間 選擇了唯一沒吃過的店 就是 在中潭公路往暨大的路上 一間綠色招牌的田園 這樣一個對於新開的店所產生的好奇心 驅使著這兩個人騎車前往 盛竹如:「殊不知 這樣的好奇心已經使他們 已經走入了不可預知的陷阱」 這一切的一切,揪~竟~原PO所遇到的真相到底是什麼?請繼續看下去。 一走進店裡 發現店裡沒有看到其他客人 但是因為快八點了 所以也不是很在意 整間店裝潢普通,地板基本上是水泥地板 位子的安排中間是圓桌,大概是給團體聚餐的 後面是吧台 吧台前賣了一些所謂的埔里名產 或是 南投名產 左手邊有一些中式的竹簾 隔出了幾個位子(在這裡發現了另外一組客人) 也就隨便找了個位子坐了下來 很快的就有一位臭臉且貌似老闆的中年男子拿著卡其色的菜單走了過來 菜單封面上還用燙金字寫了 田園美食Menu 主要是中式菜色,也有火鍋和素餐 價位 200起跳 我點了一個麻油雞套餐 NT240 阿閃點了一個香菇蠔油素肉飯 NT200 飲料的部份 有冰熱咖啡、果汁、可樂、雪碧、芬達可以選 換其他飲料可以折50塊 (但是最便宜的紅、綠茶80圓,需要再貼30才能換) 所以我們都選了可樂。 在等待餐點來的同時 我們留意起了桌上有的東西 辦桌會場用的那種面紙盒和牙籤罐,上面沾滿了油煙導致它們變得油油黃黃的 這樣兩樣東西讓李組長的眉頭一皺...喔不是...讓我們皺了一下眉頭 但是想說也許是店剛開,還來不及買新的,湊合湊合著用先 自己內心還幫它開脫:這間店應該是很Nice的,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桌上還有一疊紙垃圾桶 仔細一看,紙垃圾桶是用他們舊的傳單折成的 小弟手賤把它拆開一看,發現這間店原本開在草屯,是最近才搬來埔里 還想說 喔 那應該已經有一些經驗了 不至於端出一些很誇張的東西 外面的扛棒和裡面的菜單都強調「非條理包」 也讓我們以為最少會有一定的品質 我的麻油雞套餐內容物有 白飯 麻油雞一盆、配菜兩碟 麻油雞有 雞肉x4 薑片數片 不好吃的米血一個 麻油味不重但米酒味頗重的湯 配菜只有高麗菜、川燙花椰菜、土豆、蘿蔔丁、半個水煮蛋 沒了 容我提醒大家 這一份東西要價兩百四 阿閃的香菇蠔油素肉飯內容物有 白飯 一碗羹湯感覺的香菇蠔油素肉、一疊配菜、一個湯 羹湯裡就是素肉、紅蘿蔔、三色豆(玉米粒、青豆、紅蘿蔔) 配菜只有彎豆和花椰菜,湯是香菇豆腐湯(用杯子裝) 沒了 再容我提醒大家 這一份東西要價兩百 基本上一看就知道配菜超沒誠意 我覺得和風的肉燥飯便當配菜都比他有誠意的多 但是抱著來都來了 就吃吃看 的心態開始用餐 但是吃完之後的心得 只能說 超爛 餐點沒特色就算了,整個料理的手法也頗粗糙 水煮蛋有股怪味 我當下以為是酒味 咬了一小口就沒有繼續吃 麻油雞整個不香、雞肉頗硬、米酒味很重,但薑片很多 蘿蔔丁和高麗菜都是用醃的,整個很偷懶 為了我們的胃著想,我們重點式的把味道比較不奇怪的東西都吃完之後 我只覺得 不是 我還有點餓 的境界 而是 單吃一塊照燒雞排都比這飽的多 後來,附餐可樂送來了 再次讓我傻眼的情況又發生了 它 是 玻 璃 瓶 裝 的,容 量 1 9 2 m l 兩瓶養樂多都比它大瓶,吃個簡餐要能喝到這種飲料也算是奇蹟了 快速解決飲料想儘速逃離的同時 阿閃發現地上有一隻指甲大小的小強在逛大街 結帳時總共440 我們忍著痛,內心用花錢買經驗的想法自我安慰 走出店門時還發生了一個小插曲 另外一桌接在我們後面進來的客人,再呼喊老闆的名字 原因是他們有人點了火鍋,但是他拿到的雞蛋整個臭掉了 老闆走過來 冷冷的問了一句:你加進鍋裡了嗎? 客人表示而且已經倒進鍋裡了,然後也沒有道歉就把鍋子往廚房端走 我看到那桌的客人無奈的對看,然後心寒的搖著頭 看到這裡 我內心一切的謎底都解開了 為什麼沒有什麼客人?不是因為時間點太晚或是暨大生放假了,而是 這 間 店 很 鳥 為什麼不用常見的茶類當附餐,而用可口可樂?因為 它 很 小 瓶 為什麼要從草屯搬過來? 大概是因為 在 草 屯 混 不 下 去 了 為什麼有經驗還會做出這樣的東西? 可能是 有 很 多 偷 工 減 料 的 經 驗 為什麼蛋是有怪味? 原 來 我 的 水 煮 蛋 不 是 加 了 酒,而 是 也 酸 掉 了 從店裡騎回家裡的路上 我們只覺得有一種被重擊了的感覺 不斷想著 剛才的命運五選一怎麼會選一間最雷的店 如果可以再重選一次 該有多好 最後 套一句盛竹如也很愛說的話 「我們要切記歷史的教訓,不然 歷史 肯定會再次重演」 這種花錢買經驗的事情一次就夠了,大家不要再花冤枉錢了 唉 文章打完 肚子又餓了 剛才根本沒吃到什麼嘛,好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2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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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雖然描述的是事實,可是文中太多個人評斷!被告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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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講口感如何.但口感每個人也都不同感受!可是妳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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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叫很鳥?你是誰有這資格這樣評論?甚麼叫混不下去..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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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去調查過嗎?甚麼叫偷工減料?我只能說妳這樣該告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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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建議,那請教毀謗罪的告訴期間六個月這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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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甚麼阿就從他知道起算六個月阿...被告是剛好!只是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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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處分而已....只是刑事不處理還有民事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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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他知道起算兩年也過了說,那請問這樣還有民事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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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y大耐心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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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而覺得,就是很多個人感覺,所以屬於意見陳述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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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保障。只要是根據自己見聞所做的描述,沒有杜撰或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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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修改(例如沒有看到小強,自己覺得應該有小強出沒,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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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編看到了小強~這種才是毀謗)每個人的主觀感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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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只要是出於自身見聞,縱使參雜個人主觀意見(不優、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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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也不應以誹謗罪相繩。原PO不用太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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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對於自己沒看到的事情(例如為何搬家),是用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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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表示推測的字眼,公堂之上都可以假設,在心得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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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推測一下,又有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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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被告剛好? 什麼叫個人評斷? 不個人難道要他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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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不是憑空編出來的,難道說現在真的吃到難吃的店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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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抱怨就對了,還臭掉的蛋......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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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的那些"為什麼",都是原po沒證據的猜測,老闆可能看到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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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偷工減料的經驗,混不下去之類的,這已經不算是抱怨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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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蛋很酸,像檸檬那樣酸到吃不下去,那這就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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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屬於個人感官味覺品嘗出來的形容詞,不屬於自己的臆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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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是臆測而非改成自己所見的事實仍為意見自由。閱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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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知其為作者腦補內容,並非事件經過。毀謗因涉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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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寒蟬效應,所以需以具有實質惡意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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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李前總統搬錢案,名嘴若說:我有消息告訴我,他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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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空軍一號搬這些錢出去。跟這樣說:我認為,他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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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一號搬錢出去。這是不一樣的。自己的想法,就只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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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的想法,即使不中聽,也應受言論自由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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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p大 s大和n大的耐心回覆,學到很多,以後會更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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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問一下關於追溯期的部份 應超過刑事6個月和民事2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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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是否仍需顧慮此案件若訴訟是否成夠立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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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沒錯,但都是從「知道」起算,不是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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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去暨大各主管信箱內備份對方發信時間已證明他知悉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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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時點要看他是用哪個請求權基礎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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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侵權行為是知悉後兩年行為後十年(先到),但也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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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是怎樣援引主張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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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05:00, , 41F
他又不是憑空編出來的, https://mu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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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0:23, 5年前 , 42F
能抱怨就對了,還臭掉的 https://da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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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9:33, 5年前 , 43F
你可以講口感如何.但口 https://no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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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H2TYbf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