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毀謗只要道歉就沒事?
事實經過:
日前與A女吃飯,數日後一男子打電話給我,
表示他是她男友,到我FB留言:我是XX男友請你不要跟她聯絡,
我自覺得我跟A女僅是朋友關係,
他的留言雖然字面無上無恐嚇之意,但讓我感覺我好像搶別人的女友,
怕讓朋友誤以為我是道德操性不好的人!
後來我在A女的FB上發現,A女男友說她有越矩的行為,雖然沒有指名道姓,
我覺得是在指我,因為他們了個狂摳電話給我,女的甚至在凌晨5-8間打了六通,
也傳簡訊給我,要我去證明我們的清白!
覺得超煩的!感覺她們吵架拿我當祭品!
後來我很生氣的就在該男的FB留言:
X先生,請有品一點好嗎!自己能力不足管不住她怪我喔,吃飯聊天犯法嗎!?
你還說她跟別人上床,你也真是夠喔!感覺你很幼稚、很無知,
請不要再打電話騷擾或到我的FB留言了!
後來,該男又在我FB留言表示要我道歉,他說:
我沒說你跟她上床喔,而且你傳訊息我很可恥,如果你不道歉的話,那不好意思,
我們走法律程序!
問題:
該男表示要我道歉,我覺得被他們搞到很煩、很生氣,
吃過一次飯而已要被這樣騷擾,生活作息都亂了!
1.我這樣算毀謗嗎? 男方這樣子都沒法律問題嗎?
2.如果想息事寧人,在FB道歉,日後不會再有法律問題嗎?
先感謝各位專家幫小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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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36.93
※ 編輯: amsn 來自: 114.46.136.93 (02/27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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