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消費] 網拍賣家遲遲不出貨給我

看板PttLifeLaw作者 (耶!!!)時間13年前 (2010/09/25 01:33), 編輯推噓6(6047)
留言53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7 (看更多)
首先謝謝原本有推文指教的板友們!!! 我很感謝你們給的所有建議 我會在這裡PO文是因為這裡是生活法律板 我想是要解決生活中會遇到的法律問題 情理法 其實法是擺在最後一個的 如果我有能力對方也願意 最好的方法 當然是先情再理最後才是法 而前面兩者我有盡我的力 但還是無法解決問題 所以我才會到這個板 既然這個板本質上還是討論"法律"的板 我想撇開情和理 就這個部份和大家討論一下 消保法 為消費者保護法的簡稱 第一張總則開宗明義 第 1 條 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國民消費生活安全,提昇國民消費生活品質,特 制定本法。 我想這是立法者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所制定的法律 國外一些國家 早在60.70年代就已經有類似保護消費者的法律 而台灣遲至1994年1月11日才公佈消保法 台灣的消費者 慢了20.30年才有法律明文保障消費者的權利 我只想說 這是法律賦予消費者的權利阿!!! 我也只是想要獲得保障而已 我朋友告訴我 在國外 要是有人網購然後七天內退貨 賣家會覺得很抱歉 是不是自己的商品不夠好 然後會很迅速的退錢給買家 然而在台灣 賣家往往姿態都會擺的比較高 而立法者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特別制定了這部法律 法律明文提供消費者保障 換個角度想 若是今天賣家變成買家 也同樣享有這樣的權利 我只想告訴大家 這是法律給我們的保障 若是賣家覺得這部法律是惡法 使企業經營者窒礙前進 甚至影響經濟發展 那麼也可以堅持不退我錢 確定敗訴後 經由大法官釋憲 由大法官會議來確認適用之法律使否真由那些推文的版友說的 使賣家遭受到不平等的對待 -- 最後 還是很謝謝大家給我的建議 這次我很抱歉沒有仔細思考就衝動下標 以後我應該也不會購買日貨 有任何意見還是歡迎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216

09/25 01:34, , 1F
臉皮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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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1:38, , 2F
樓上覺得哪裡還有疑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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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1:39, , 3F
奇怪了!消保法訂來就是要保護消費者 不懂1F在影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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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1:40, , 4F
若是版主覺得此兩篇文章不恰當 可自行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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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1:43, , 5F
到數第二句,應該是請你以後絕對不要再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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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1:45, , 6F
樓上謝謝你 我也很抱歉給對方添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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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的確不會繼續購買了 日貨賣家就請樓上繼續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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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你不要再來折磨日貨聯現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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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1:48, , 9F
樓上謝謝您的建議 我也不會再購買日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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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1:55, , 10F
是你下標了然後棄標 沒資格提消保法 它不是保障你這種人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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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1:58, , 11F
樓上您好 您有高見歡迎回文 但盡量不要以情感論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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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標=>違約在先,不過原PO意思應該是還沒棄標 想走鑑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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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謝謝 我的確沒有棄標 我現已付了所有錢 但想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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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買了走退貨阿,如果你退的成你就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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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根本就是你還沒完成購買義務,還敢搬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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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謝謝 我已完成付款 賣方下午已出貨給我了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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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弄成這樣你才付清而敢說自己沒有棄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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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裡卻講得好像你打從一開始就沒棄標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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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3:34, , 19F
今天如果你是賣家人家也是錢沒付清就要你寄出東西這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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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七天鑑賞期是要你領到貨物才開始算起~但是美國網路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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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鑑賞期並不是全部都適用的,我表姊住美國有說並不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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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退,自己預算不足就這樣要求對方,真得不對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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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說國外怎樣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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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國住了五年,並不是像妳說的那樣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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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妳可知在美國絕大多數的店哩,都掛有一個牌子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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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權利拒絕任何一位我們不想服務的客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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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4:01, , 27F
每次看到有人說我朋友說美國怎樣怎樣,就很想問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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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4:02, , 28F
在台灣可以使用美國的法律嗎??各國風俗民情都不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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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4:46, , 29F
推VK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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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7:48, , 30F
消保法是要保障不平等交易受害者權益而不是拿來任性的,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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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7:50, , 31F
說不接受法律就糾纏到釋憲,用盡所有救濟程序要多少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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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7:53, , 32F
且大法官還有不予釋憲的權力,居然要為這樣任性的買家被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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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7:55, , 33F
法糾纏折磨才能保障權益,自我中心也要有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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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9:06, , 34F
看到你舉例國外我就笑了...法律賦予權力不代表適用任何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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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9:07, , 35F
樓上很開心逗你笑 關於法律適用的問題 你也可以提出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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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9:08, , 36F
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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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9:09, , 37F
也不該濫用,如有其他紛爭可繼續提出,但是若是你這種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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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9:11, , 38F
單純不想付這筆費用及讓對方難堪,請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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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9:11, , 39F
我來這邊就是為了尋求版友們法律見解 你有你的法律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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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9:12, , 40F
看法歡迎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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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9:46, , 41F
臉皮真...根本和商品服務無關 不就是消費過度想耍賴 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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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9:48, , 42F
根本不需要再回覆或討論 耍賴就是耍賴 少廢話快去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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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1:42, , 43F
如果真的想討論,請更改標題為"我購買日貨連線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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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1:42, , 44F
因未匯足足夠款項,賣家不出貨給我".....而不是如妳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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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1:43, , 45F
在的標題所言,因為標題很明顯與內文差異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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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如果覺得自己真的沒問題,為何要刪其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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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1:44, , 47F
難道不知道有一種動作叫做備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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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1:56, , 48F
想告就去告呀,講那麼多做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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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1:57, , 49F
浪費司法資源的情況好像越來越普及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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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3:03, , 50F
[消費]網拍沒錢付又想耍賴某幾樣 有法律漏洞可鑽嗎?
09/25 13:03, 50F

09/25 13:05, , 51F
我朋友跟我說不管在哪一國購物 都要衡量自己經濟狀況!!
09/25 13:05, 51F

09/25 13:07, , 52F
買 不 起 就 不 要 買 美國朋友有說嗎?
09/25 13:07, 52F

09/25 20:29, , 53F
你真丟台大的臉 書都唸到哪裡去了
09/25 20:29, 5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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