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MSN對話紀錄能不能當證據或是自白書?

看板PttLifeLaw作者 (Bori)時間14年前 (2010/08/17 21:38), 編輯推噓1(1013)
留言14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事實經過: A同事上個月離職,因為很多事項還沒交接清楚, 所以我會用msn詢問某些沒交接清楚的事, 上週閒聊開玩笑時,我說"我拿了一台XX給我媽看,我媽說好可愛" 這一類的話,後來老闆不知道怎麼找到我們的對話紀錄, 認定我跟A同事偷竊公司財物,已跟老闆解釋過是照公司制度借出, 但老闆不相信,現在要把消失的機器都當作是我跟A同事偷走的, 問題: 因為是小公司,很多制度不全,所以我們借東西都是跟同事告知即可,沒有單據證明 這樣的MSN紀錄可以當作證據嗎? 因為老闆說他的律師朋友說這個叫做"自白書".... 連七月份的薪水都沒發了 囧 請各位幫忙解答>"<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94.204

08/17 21:47, , 1F
如果他是非法取得的證據應該無效
08/17 21:47, 1F

08/17 22:23, , 2F
基本上你如果沒做違法的事 不用擔心你老闆亂恐嚇啦
08/17 22:23, 2F

08/17 22:26, , 3F
A用公司的電腦??
08/17 22:26, 3F

08/17 22:28, , 4F
沒有欸...A在家用msn
08/17 22:28, 4F

08/18 10:07, , 5F
該對話只能證明原PO「有拿公司的貨回家」給媽媽看,不能
08/18 10:07, 5F

08/18 10:08, , 6F
證明「拿回家的方法是透過不法手段」,依規定借用也是可
08/18 10:08, 6F

08/18 10:09, , 7F
以拿回家的。既無不法,則並非「承認自己犯罪」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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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10:13, , 8F
如公司提起自訴或告訴,須由自訴或公訴人就原PO涉犯竊盜
08/18 10:13, 8F

08/18 10:14, , 9F
罪之構成要件(包括不法所有意圖、行使不法腕力等)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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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10:14, , 10F
質舉證責任。
08/18 10:14, 10F

08/18 10:16, , 11F
但撇開刑事部分,公司現欲對原PO為民事求償,求償未果則
08/18 10:16, 11F

08/18 10:17, , 12F
可能雙方將有勞資爭議等後續發展,此部分併請注意處理~
08/18 10:17, 12F

08/18 10:18, , 13F
如受不利對待,建請保存證據、勿簽不利文件,並可向當地
08/18 10:18, 13F

08/18 10:19, , 14F
政府勞工局請求協助。(祝處理順利、平安無事)
08/18 10:19, 14F
文章代碼(AID): #1CQf3hlz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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