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有關著作保密和約
事實經過:
最近小弟應徵了一個有關於遊戲試玩以及評論的工作,公司要求我們要簽下保密合約
內容不外乎是著作文章不能外留給公司以外第三人使用
其中問題最大的是有關權利擔保的部分
問題:
合約裡面對於著作權的權利擔保部分
第三條 (權利擔保)
甲方擔保本契約稿件之內容係自行創作,並未抄襲,改作或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權利
(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等),若有任何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解決,決不損及乙方權益
如乙方因之受有損害,則甲方除應賠償乙方因此所付出之損害賠償金、律師費、
訴訟裁判費用、車馬費等相關損失與負擔外,尚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請問各位大大
該部分是否有涉及不對等條約?
或是為反善良風俗的情況發生?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75.33
→
07/09 21:20, , 1F
07/09 21:20, 1F
→
07/09 21:23, , 2F
07/09 21:23, 2F
→
07/09 21:25, , 3F
07/09 21:25, 3F
→
07/09 22:02, , 4F
07/09 22:02, 4F
→
07/10 09:13, , 5F
07/10 09:13, 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