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可以公開罵人後再說自己帳號被盜用嗎?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除草機大娘VINA)時間14年前 (2010/06/10 12:00), 編輯推噓7(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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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先前跟對方在MSN上對話過 當時我家中忙於母親住院 我根本沒空理會對方 也完全不認識對方 也不想要認識對方 對方是突然+入MSN 事後 對方說MSN之前是朋友使用 他像我道歉 但是我的感受是 我根本不想認識你 你也不用跟我道歉阿 我沒有攻擊對方任何的言語 只有回答喔 恩 之類的言詞 事後對方跑到我的FB公開罵我婊子 罵完後就把我加入黑名單 因為我看不見他的帳號資料 而我使用我朋友的帳號卻看的到 我猜想應該是 讓我很氣憤的是 我跟他說他罵我 我會提出告訴 他當時不但不道歉 還說自己是讀法律的 不怕告 於是我就去提出告訴 事後 他把我從FB黑名單放出來 寫信給我 說 他帳號被盜用 很抱歉之類的..說他也是受害者 如果不徹告 就要求提出誣告... 問題: 目前我提出損害名譽 附帶民事賠償 一般可要求賠償金額範圍在哪? 再者 他如何提出誣告證明? 誣告成立要件? 我算有誣告嗎? 我有MSN對話紀錄 有FB他公開罵我的紀錄 我很理當的認為是他本人罵我阿 為何我還有誣告的問題 我會要提告的是我認為 動不動就拿法律學位來嚇人的人 不可取 我本身也打算要報考法學院 遇到這樣的人 讓我很難過跟痛心 也為整個法律界感到惋惜 如願意指導我 請+MSN vinahappyend@hotmail.com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 ◢███◣ 請服用 == ==██ http://www.wretch.cc/blog/vinahappyend ≡ ω ≡ ◢ ▲ √ 在對的時間把握住珍惜的重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2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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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撤告也不會構成誣告 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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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12:12, , 2F
等你考進法律系 就會發現以後也很有可能成為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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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12:22, , 3F
我就是不會成為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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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12:43, , 4F
五斗米會害人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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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13:27, , 5F
看起來對方是個很無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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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16:42, , 6F
對方真的是法律系?是的話也太弱了 像我罵人都很注重言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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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16:55, , 7F
被盜用也要提的出證據不然她只會獲得比別人重的刑罰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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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17:14, , 8F
且加上她說的那段話他成立誣告的機會遠大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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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17:15, , 9F
接近零也還是零的無限大倍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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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00:23, , 10F
可以啊 只是舉證不出來就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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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01:47, , 11F
有用啊 會被當作毫無悔意 判比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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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12:04, , 12F
推 五斗米會害人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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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18:23, , 13F
1、MSN及FB的內容就夠合理懷疑了,不構成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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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18:24, , 14F
2、名譽、精神方面的賠償金少得可憐,不用太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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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現在法律系很多(高點、保成應該也算),不用太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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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不是盜用,他自己舉證免責,不關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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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喜歡你的簽名檔「在對的時間把握住珍惜的重要」~
06/11 18:27, 17F

06/12 23:49, , 18F
糕點寶成可以算法律系啊?
06/12 23:49, 18F

06/13 07:50, , 19F
應該可以算成是沒有修課學分的"法律專業進修學苑"....@@a
06/13 07:50,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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