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賠償金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厝婦)時間14年前 (2010/05/18 13:26), 編輯推噓4(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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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車禍經過之前有PO過文了,程序上我們雙方互告,又轉回來調解, 但今天調解回來,結果是調解不成立,雙方落差太大。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98.12.24晚上10點多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右小腿開放性骨折 對方身體挫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已申請對方強制險,依照醫療收據與看護費,賠了11萬多元。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因為天色暗(我上救護車後就下起豪大雨了),我的前進路中放置未加裝警示燈的交通 錐,我看到時已來不及,雖有煞車,但前輪壓到交通錐底盤,所以車子跟著交通錐滑行 一段距離後才停下來,隨後遭到後面機車追撞。 初步判定圖說我「駕駛失控」,對方「未注意車前距離」。 但我不認為我駕駛有失控,但對方一直咬住我這一點,至今仍認為我的過失最大。 因為第一次調解不成功(對方說她最多賠2萬我要嗎?),因為覺得她沒什麼誠意,所 以調解結束後我就提告,於是對方也提告,上個月在法院偵查庭雙雙以被告身份出席。 對方請了律師,向法官陳述情況時說她沒過失,法官還追問:「妳都撞到她了,妳確 定沒過失嗎?」對方認為我撞交通錐是我自己的過失,而她撞到我是因為我的過失導 致她閃避不及,法官有回她:「如果妳認為她(意指我)這樣有過失的話,那妳撞到 她不也有過失嗎?」 法官在問我怎麼會看不到交通錐時,我強調當時真的很暗,看到的時候反應已經來 不及了,對方也急著點頭說「對對對,真的很暗。」這樣的陳述過程請問對我有利嗎? 總之法院轉回來重新調解。今天對方說她真的很有誠意,願意賠我8萬。對方律師並且 一直強調我也有過失,到時候上法院過失傷害成立後,罰款大概需6萬元給政府,沒有 比較划算。並且說強制險只賠下來11萬,就表示保險公司判斷我的傷勢的合理賠償就是 如此。 我聽了不以為然,因為我的療程還沒結束,後續不只還要手術取出鋼板,還要復健、整 條小腿不只是滿滿的疤痕,而且還爆開缺肉造成凹凸不平,整型除疤都不夠了。而且對 方也列出賠償明細20萬(我當然知道她是故意列高的,因為我也是),我便說:「如果 他這樣的擦傷都能要求20萬,那我這條腿只願意賠我8萬是不是太說不過去了?」 所以我們因為價格差距太大,所以又調解不成功了。 六、問題: 大家一直在說行情價,說我就算到法院,也判不了多少錢。但確實是如此嗎? 強制險只賠償醫療或其他有收據的部分,我因此被開除至今損失的薪資都不只8萬了。 而復健的路漫漫,前陣子又因鋼板鎖扣莫名其妙斷裂又開了一次刀,後續的醫療難道不 用錢嗎?我一個快30歲的女生,工作才剛開始,人生的精華就要逝去,這段時間除了一 條醜陋的廢腿,我沒辦法打拼事業,失去行動力,交不到男友,適婚年齡無法承受受孕 的壓力,這對我的人生是多大的損失?這真的不是什麼「強制險死亡給付也才150萬,妳 一條腿是能賠多少?」可以一語概之的。 今天我就是感受不到對方的誠意,她從頭到尾不聞不問,所以才那麼計較。 8萬算什麼?請個律師就花多少錢了?但到底行情價是多少呢?難道強制險我能拿到全部 20萬就算足夠,我應該滿足了嗎?對方律師說她也有勸當事人要表現誠意,不能只想靠 強制險賠償,還要自己掏腰包出來才可以,但是8萬算什麼呢? 所以我們又要回到法院去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22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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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開除該找公司要賠償或訴訟回復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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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呀,但是因為老闆惡質,我也不想回去了,所以就以資遣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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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處理。當時跟老闆也處理的很討厭,老闆嗆聲:「妳車禍妳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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楣,但我跟著妳倒楣,我最無辜!妳的薪資損失應該找撞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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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跟她要的是不能工作的損失而非被開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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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小心要錢的名義 這會影響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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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怎麼會是找公司負責呢?」(因為我要求留職停薪結果被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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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我也很煩啊,所有的人都撇清責任,那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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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謝謝,那我懂了。我也是以不能工作為名目,被開除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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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我因為這場車禍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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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方都有受傷 你沒有占到絕對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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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還有請律師 律師有上法庭辯護嗎? 你要不要查一下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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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師牌嗎? 若真的有請律師 你們武力根本不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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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還要另外向放置三角錐的單位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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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沒發言,不確定不是有牌律師,但他說他處理過很多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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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公司我會提告,但家人怕求償不到(他們總有社會很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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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沒背景能爭什麼」的鄉愿心態,所以覺得對撞我的人求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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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通案件賠償金額不高 不太可能會專程請律師 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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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作還是要有。其實我也覺得主要過失在三角錐,我們兩個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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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求償就把撞你這位+自來水公司並列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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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版上有類似的文章 我以前有回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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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也許站在對方的角度,他們真的心裡也很嘔,明明就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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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只是家人一直教我不能有這種心態-_-,因為對方並沒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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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心來看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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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我知道並列被告。只是那時候已經開庭了,然後進入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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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自來水公司提告時順便詢問警員如何並列被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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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0rz.tw/3nWin 你看一下對方律師有沒站在辯護律師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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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有沒有穿律師袍 也可以記下對方姓名 上網查有沒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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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 若沒有牌執行律師業務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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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能請律師的機會很小 所以在程序上就要用這點去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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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 讓他只能自己跟你進行攻防 不然你一隻他兩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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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是坐在14號,當天有穿律師袍(如果那叫律師袍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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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沒有發言,只有最後法官問願不願意調解時,他搶答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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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怎麼會坐14號? 應該坐10號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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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攻防戰還好,只有解釋車禍狀況。對方說為了閃我而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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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非律師可以進行 但不能執行訴訟業務 要不要調解關他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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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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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就直接追問有沒有碰撞,還是只有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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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提醒你你應有的權力 如果你不介意對方法律知識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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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避重就輕的部分,法官都有追問。他也承認有撞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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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足 那就可以略過這個程序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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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我瞭解。謝謝,他的確坐在我們的後方,所以應該是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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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之後上法院,真的要特別留意跟對方的攻防!今天調解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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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律師發言比較多,只是調解還是不成功。我想可能是我退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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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夠多吧!但一直要我退讓,我實在是很不舒服-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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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猜測對方根本不是律師 你可以跟他要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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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上輸入對方名字就可以查詢是否有律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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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要談判只跟一個人談就好 你藉口說對方不具律師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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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只願意跟當事人談 當事人不談就不用調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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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讓越多人加入對方的談判團 對方的談判武力不就越凌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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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之上? 除非是你對自己談判的能力很有把握 不然要用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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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的時候就一定要拿出來用 讓你門雙方都是1v1 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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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聯你們1v1 pk都談不攏 再加一個對方懂法律的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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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談得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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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今天才談不攏QQ。下次我試著看能不能拿到他名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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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對方"律師"的說法與實務多處未合 不要輕易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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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可能是因為是調解的關係,故意恫嚇我一下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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