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關於和解的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Hold on!!)時間14年前 (2009/12/15 20: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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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09.11.15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都有受傷、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並在醫院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強制險 對方不知道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早上八點在民權東路三段166號 和一輛腳踏車發生擦撞 由於腳踏車騎士突然偏左 我來不及反應(車速約3.40) 只好煞車並向左偏 但右邊車頭側面部份還是擦撞到腳踏車左邊後輪 雙方都倒地受傷 送醫 並做筆錄 六、問題: 是否要等到一個月後初判表出來 才能做和解的動作? 還是可以先進行和解的動作?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52.205
文章代碼(AID): #1B9uEwbq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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