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租賃] 房東侵入我家
※ 引述《Rechtmann (黑騎士)》之銘言:
: ※ 引述《sasa9192001 (秘密小情人)》之銘言:
: : 今天一早,就是剛剛我聽鄉民的話去報警了,
: : 但是,警察卻有點不想辦的意思,
: : 警察說:我有沒有什麼貴重東西不見或是私人物品損壞
: : 有的話在告她,不然沒輒,
: : 但我沒有要告她偷竊或毀損阿
: : 是要告她入侵我家耶....
: : 這下子 警察只說要幫我備案
: : 要我回家看有啥東西不見在去告她
: : 看來 我只能自己先蒐證
: : 新門把照片+想辦法跟主委拷貝到事發當天的監視影帶
: : 我朋友有說警察不辦 去蘋果爆料專線爆料耶?
: : 怎辦怎辦??依然怒火....
: 直接去「地檢署」提出「告訴」,告房東「無故侵入住居罪」和「強制罪」:
: 一、強制罪部份:
: 按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
: 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04條第一項著有明文。
: 今查,你身為承租人,有自由進出承租房間、使用該房間之權利,房東無
: 故私自更換門鎖,導致你無法進入,嚴重妨礙你行使上開權利,符合本罪
: 之構成要件。
: 二、無故侵入住居罪部分:
: 按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
: 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06條第一項著有明文。
: 次按,正常成年人有相當之社會經驗,且以出租為業,擔任房東多年,對
: 於進入房客租賃之房間涉犯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宅罪自不得諉為不知,
: 且其等所簽訂之租賃契約亦載有「如甲方因涉訟所繳納之訴訟費、律師費
: 用均應由乙方負責賠償」,足見其明知可循法律途徑解決契約糾紛,因認
: 縱租賃期間已滿,身為出租人之被告亦無正當理由侵入已交付他人使用之
: 房間內,妨害承租人之住居安寧。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8年度上易字第
: 836號判決明揭此旨(判決全文請自行去司法院網站列印)。是縱使身
: 為房東,未經房客允許,仍無權自行進入成租房間。
: 故房東未經你允許,打開你房門,進入房內,並更換門鎖,殊難想像更換
: 門鎖可以不進入房門之內,其應成立本罪無誤。
: 三、證據方面
: (一)你把舊鑰匙收好,再跟新的鑰匙一起提出來,就是門鎖被更換的證據,
: 至少應可成立強制罪。
: (二)記住房東侵入住居的時間,去跟警衛調監視錄影帶,儘早,注意不要被
: 洗掉了。
: (三)證人,就當時房東進來時的警衛,記住他的名子,告訴檢察官請檢察官
: 傳喚,他開庭不能不講,亂講會有偽證罪。
: (四)其他,可能證明房東進入的證據,例如他有動過你的東西,可能會留下
: 指紋,你就暫時不要亂動可能被移動過的中物品,到時候請鑑識科看能
: 不能找到指紋。
: 四、寫張刑事告訴狀去地檢署,或者去地檢署跟法警說你要提刑事告訴,他會
: 找檢事官(現在應該比較不會有檢察官做這個了吧?)來幫你做筆錄,告
: 訴他你要提出:「無故侵入住居罪」和「強制罪」的「告訴」。可以順便
: 報怨一下報案時警察不理你。 XD
: 再跟他說看能不能現在馬上去調閱監視錄影帶,因為可能會被洗掉,看他
: 會怎麼處裡。
: 五、你去地檢署之前,可以先去警察那邊看看,你可以試著把法條跟上面那判
: 決印出來,拿去再跟他說你要提刑事告訴,告房東「無故侵入住居罪」和
: 「強制罪」,不是竊盜罪,東西丟不丟掉根本沒關係,並請他即刻去現場
: 掉閱監視錄影帶,避免證據遺失。如果他願意馬上處理最好,動作會比去
: 地檢署快。
: 若他仍不願意處理,你就跟他說那你要直接到地檢署提出告訴,後就直接
: 去地檢署提告訴,以下過程就同上開第四點所述。
謝謝你仔細又耐心的回答,很感動
但是舊鑰匙已經早被他收走了,
我已經要求管理室幫我調畫面
但是拷貝要自付600元的費用說
因為他們說只保留一星期內容
要的話就要拷貝了= =
至於提告
請問 我需要自付什麼費用嗎?
訴訟費?律師費?....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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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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