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公寓飼養寵物~是否違法~??
: 謝謝各位的熱情回應~~有些事情會越辯越明~~有些事情則會惹的某方心情不好
: 原PO會覺得非常難過與遺憾~~~再次謝謝各位的回應~~~~
: 非常希望不要激起愛狗的人與受到狗侵擾的人之間的戰爭~~><
: ~~~~~~~~~~~~~~~~~~~~~~~~~~~~~~~~~~~~~~~~~~~~~~~~~~~~~~~~~~~~~~~~~~~~~~~~
: 釐清目前的回應~~有疑惑如下~~~
: 1.「多數決就可以剝奪其他住戶的合理權益,會不會有濫用之嫌?」
: 我想知道~~這位網友所提出的疑異到底有沒有可以防禦的方式?
首先就要先釐清何謂合理權益 你所提到拜拜的部分若不涉及空氣污染
我認為是不能限制的 若是養狗的問題 前面已有人回答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6條
第4款已經把禁止飼養的權利給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了 如果你認為不合理
請找夠多跟你志同道合的所有權人參與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更改規約
: 2.請問「規約中要有禁止飼養動物的規定,管理委員會才可以干涉你
: ,而且是在飼養動物的確有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事實時
: 才能向主管機關舉報或依規約規定方式處理。」所說是否為真?
我認為條例是說住戶飼養寵物有以上3項情形時 管委會就能制止了
但如果規約有禁止飼養 那就都不能養 另外22條另有規定 若違反規約情節重大
管委會得申請法院拍賣之 這大概是一般人不知道的 不過大概還沒人用過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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