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的規定合理嗎?

看板PttLawSug作者 (slimgirl8)時間8年前 (2016/05/23 17:3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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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MP5566 (Dark Moon Princess)》之銘言: : ※ 引述《slimgirl8 (slimgirl8)》之銘言: : : 你所說的我很多不同意 : : 因故我只就部分來回文 : : 如以下: : : ^^^^^^^^^^^^^^^^^^^^^^^^^^ : : 我沒有說謊!請明確指出你覺得我哪裡說謊! : #1MNAuj3z (PttLaw) : PttLegist並沒有瀆職 判決文有說呀!請見:PttLaw #1MNweWIs 根據判決文的敘述,當時的檢舉版版主的確是瀆職呀! : #1MMpC4Po (PttLaw) : PTT是看人不是看帳號 分身寄的信也算寄信 : 明明就寄大量信件騷擾站上其它使用者卻說只寄一封 ^^^^^^^^^^^^^^^^^^^^^^^^^^^^^^^^^^^^^^^^^^^^^^^^ 你不要一直搞錯!那個案件我沒有寄大量信件! 不要再提大量了!這樣會有不同認知上的差距.請講確切的數字! : #1N3Z0QbC (PttLaw) : 社會通念認為侮辱之字句即是侮辱 : 難道非要含有國罵才叫做侮辱? ^^^^^^^^^^^^^^^^^^^^^^^^^^^^^ 我本來就沒有在侮辱,若你覺得有,請明確提出我侮辱了任何人什麼. : #1N3hNrqT (PttLaw) : 寄送大量信件內容是事實還辯稱把一封拆開7封這樣算1封 : 要不要找個法官來問把1封信拆成20封寄到某個人的信箱這樣要算幾封? 這個有認知上的差距 我太習慣玩推特了 我ㄧ邊處理其他事務,然後想到什麼就發表出來,文風都是很短這樣 其實我當時或許可以考慮把要私信的想法整理在一篇 但我提了,我太習慣玩推特了,改不過來,就想到什麼發表什麼 請不要一直提信件數目有"七"封,那七封都是在鄰近的時間點寄的 我就想到什麼就寄出去,就是一定要把我的想法讓對方知道這樣 沒錯呀!你去查法律實務!鄰近的時間點所寄的信本來就是視為一封! : #1N3sls9g (PttLaw) : 這個就要請PttLegist調閱回收桶裡的文章來看看 : 閣下到底有沒有違反第5條板規 ^^^^^^^^^^^^^^^^^^^^^^^^^^^^^^^^^^^^^^^^^^ 你指的第五條版規是?本人願聞其詳. : : 跟這三個法條有什麼關係?我根本沒有這三個法條的內容之行為 : : 若有,請你提供證據,不然你這樣是在妨害我名譽喔! : 妨害甚麼名譽阿? : 本人僅是詢問閣下有沒有聽過這3條的內容而已 ^^^^^^^^^^^^^^^^^^^^^^^^^^^^^^^^^^^^^^^^^^^^ 你不該這樣影射!你這樣就離題了! 你應該是我明確有了這樣的行為後,才能提及相關法條~ 你這樣的確有妨害我名譽之嫌喔! : : ^^^^^^^^^^^^^^^^^^^ : : 你又搞錯了!=.= : : 我被停權,我進本站後的功能選項裡根本沒有繳罰單的這項! : 復權之後繳清罰單便可正常使用 復權還要等很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62.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Sug/M.1463995864.A.B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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