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是否能夠在violation版多增加一些人力呢?

看板PttLawSug作者時間15年前 (2009/01/23 11: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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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ritertina (靛小妹)》之銘言: : violation版的版規上寫明了 : 二.處理程序 : 1.所有案件,自證據文完成時起,法官需於十日內做出判決。 : 2.如有特別之情事,致無法於十日內做出判決時,法官應於十日內主動寄信說明。 : 不過...... : 說真的, : 我在violation版檢舉過蠻多次的, : 真正能夠在十日內做出判決的實在是少之又少...... : 最近一次的判決主文與上一次的, : 相距日期大約也有近一個月以上的差距! : 我能了解每天大家檢舉的量有多大, : 以至於法官們忙不過來, : 既然如此的話, : 站方是否有考慮在violation版多派幾名法官呢? : 以上是小妹的建議 同意+1 不然檢舉之後 也沒被處分 不知道是為什麼 ..... 大概也有三人跟我投訴同樣的對象 沒看到被處分 -- ◆ 你不夠機掰喔! (可按 i 查看限制) [按任意鍵繼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8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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