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建議] 是否能夠在violation版多增加一些人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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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olation版的版規上寫明了. 二.處理程序. 1.所有案件,自證據文完成時起,法官需於十日內做出判決。. 2.如有特別之情事,致無法於十日內做出判決時,法官應於十日內主動寄信說明。. 不過....... 說真的,. 我在violation版檢舉過蠻多次的,. 真正能夠在十日內做出判決的實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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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個月的文章似乎都還沒有處理. 另外這幾天已經有亂板文章出現 但也是一樣無人處置. 希望能增加法官 感謝:). ==文章如下==. 12169 + 4/23 MyNameIs5566 □ [公告] 本版已廢除,請版友自重,勿再張貼文章。. 12170 + 4/23 MyNameIs5566 □ [
(還有48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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