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同時跨版與寄信罵人

看板PttLawSug作者時間15年前 (2008/11/22 01:19),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6 (看更多)
※ 引述《Aaron1025 ( )》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之前我投訴檢舉小白 同時在不同版面亂噓我文章 並且還寄信罵人 : 兩個版面的確各板主都開立處份 : 結果檢舉版版主 卻只認定為"挑釁"語言開立警告? 且說"如有再犯才ooxx"? : 我覺得檢舉版版主是不是不應該用"一般人"以為的用語來做決定? 我能了解您的想法,但抱歉這是不可能的,站務等級法官的判決都會有所謂判例的效果, 所以法官必須做出"一般人依社會通念觀之"的判決。 很簡單的道理,以您下列例子為例,"蕉迷"一詞如果今天判罰,以後有亂版者可能在 農業相關版刻意針對引用此名詞的善意使用者,申訴人來說他認為被侮辱,依判例應該 判其違規,那法官該怎麼做事? 各版的風氣除非有約定成俗的情事,或是成為站上普遍廣泛引用的 特殊名詞,才有可能屬於通念得承認的具褒貶性詞語。 法律的作用是保護善意的使用者,而不是儘可能杜絕惡意使用者。 : 棒球版相關版面規定 都認定 "蕉迷 113 或各劣稱" 之類的文字是中度以上的違規 : 這種文字在論棒球的版面造成違規的"起源" 難道到了站務這就變沒事? : 難不成我用英文罵人 你該跟我說 這裡台灣講中文? 用字不同? : 再者 被檢舉之人 跨版面噓文還寄信罵人 : 這不就是"再犯"? : 我的檢舉文明確告之是跨版面的事了 : 為什麼這樣還只是警告? 站上的事 站務還分成這樣合理嗎? 本站違規行為有分看板違規行為、其他違規行為兩種。 violation的判決僅針對私信部分,看板違規部份屬各版務的裁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21.253.149
文章代碼(AID): #199ksLB9 (PttLawSu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99ksLB9 (PttLawS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