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原來PTT可以這樣轉寄文章?

看板PttLawSug作者 (面臨更大的挑戰)時間16年前 (2008/08/11 18: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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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nra (喵天使)》之銘言: : 鄉民亂入一下 : 我猜對方沒被罰是因為你也認真的一封一封回信了… : 所以你貼的那串信件不能算是對方騷擾你吧。 : 直接說「你不要再寄來了」,然後對方還是寄來的話再檢舉就省事多了。 : 當然不太在意的直接把對方設個壞人是最輕鬆的。 : 其實我發這篇文只是很好奇 : 這件案子是在alanmax法官還在Violation板服務時判的, : 而原PO如果不服的話就要去PttLaw板申訴, : 可是PttLaw板因為最近的人事異動,接任的法官剛好就是alanmax, : 那麼原PO如果要申訴該怎麼處理呢? : 如果直接原案再申訴一次,現在的Violation法官可能也會以已有判決為由駁回吧? 在這裡順便倡導一下正確之檢舉概念。 PttLaw屬於行政法院,只處理所有相關"版務"的違規事項,並由版主、小組長、群組長 一層一層上來,直到PttLaw作出最後判決。 對於Violation版的法務判案有疑義,申訴是到 PoliceICAC 這個版才對。 由法務站長直接受理案件作出最後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21.23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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