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有關主官使用者黑名單的設定

看板PttLawSug作者 (悶)時間16年前 (2008/01/26 16: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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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en0110 (Allen)》之銘言: : 今天我確實碰到一個可能的問題 : 我相信這是一個法規漏洞 : 藉此討論一下 : 以下: : 我接受原則上每一個人都有設定使用者黑名單的權利 : (這是生活娛樂館台灣園遊地小組長的意見) : 但是今天如果你擔任了版主、小組長、群組長或是其他主管職 : 我認為設定使用者黑名單的權限必須受到限制 : 設定黑名單會有一個很嚴重的影響:如果我沒查錯,會擋站內信! : 因為你至少必須暢通與你轄下相關使用者的溝通管道 : 舉各例子: : 今天我是共乘版的版主 : 那麼基本上我就必須受限制不得設共乘版任一使用者為黑名單 : 這有什麼實益嗎?有的! : 假使今天我設他為水桶 : 並要求期滿自行來信通知解除(這是目前幾乎大部分版主水桶的處理方式) : 那麼期滿他如果無法寄信給我要求解除水桶 : 那麼她的權益就會受到損害 : 依照我的經驗像這種遭到斷絕的溝通管道所產生的爭執 : 必須透過上一層救濟管道來救濟 : 如此反而虛耗訴訟資源 : (這也是我在生活娛樂館台灣園遊地所碰到問題的處理方式 : 不過我相信這種處理方式是因為現今站規未有詳盡規定下的因應作法~沒有錯) : 目前使用者黑名單並沒有做這個限制 : 限制主官的設定權必須受限 : 所以我認為這是一個法規漏洞 : 站規應該可以討論看看是否新增此一規定 : 理由: : 第一、擔任主管職那麼你的私人空間應該受到限制 : 職務層級越高越是縮小 : 第二、基於訴訟經濟以及合理分配訴訟資源避免無端的耗費 我是認為...版主可以不回應申訴人的回信 直接叫使用者去申訴 這就是一個制度上的問題了 申訴制度那麼爛 版主又可以說 阿上級沒有要我去說明 就沒有上級這種東西 一個案件拖個兩年的也有 我覺得應該直接把當事人以及版主之間的溝通證據直接發表在看板之上 可以用m文收集成討論串的行式 避免許多不肖版找主在私底下任意妄為 這些事實其他版友非但沒有看到 反而還會無知的挺版主那方 既然PTT沒有良好的上訴制度 上面也有人說了法官好忙 沒有空管 那乾脆採納我的建議好了 一切公開化 每當我看到版主要別人私底下記信跟他討論我就覺得好好笑 寄信過去了版主不回應? 要申訴人哭哭嗎? 版主好大的官威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9.236
文章代碼(AID): #17ckZ_D3 (PttLawS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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