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建議] 有關主官使用者黑名單的設定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len0110 (Allen)時間16年前 (2008/01/26 15:14),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今天我確實碰到一個可能的問題. 我相信這是一個法規漏洞. 藉此討論一下. 以下:. 我接受原則上每一個人都有設定使用者黑名單的權利. (這是生活娛樂館台灣園遊地小組長的意見). 但是今天如果你擔任了版主、小組長、群組長或是其他主管職. 我認為設定使用者黑名單的權限必須受到限制. 設定黑名單會有一個很
(還有402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ourhusband (悶)時間16年前 (2008/01/26 16:02),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我是認為...版主可以不回應申訴人的回信 直接叫使用者去申訴. 這就是一個制度上的問題了 申訴制度那麼爛 版主又可以說 阿上級沒有要我去說明. 就沒有上級這種東西 一個案件拖個兩年的也有. 我覺得應該直接把當事人以及版主之間的溝通證據直接發表在看板之上. 可以用m文收集成討論串的行式. 避免許多不肖
(還有54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