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法務不該管理他人版務
※ 引述《pleasethink ()》之銘言:
: 請注意 本版是刪除違背本版版規轉載之判決
: 及 can2 neveronline不實之陳述
: 相關判決已有所說明
: 註冊資料之確實與否正為本版之確認方向
: 另請注意你對他人評判之語氣
: 勿有人身攻擊之情事
: 再犯本版將原文退回後刪除
我看了看文章,並不以為這篇文章有對誰人身攻擊耶,
看了看這個版的版名是 PttlawSug 吧?
中文是 法規建議版
那我就不懂啦,為什麼這麼淺顯的中英文,
在你的解讀下是
請注意 本版是刪除違背本版版規轉載之判決
那到底這個版的功用 是法規建議 還是您所主張的那句話?
changtai 文中所顯示出來的用意在於 權責分明 這四個字吧?
就像是帳號總管不該管到站務的事情,站務不該管到法務的事情一般,
當然在系統裡頭,沒有出現(沒有寫)
法務站長能夠/該有 哪些權限,而是統一給予站長權限,
所以只要有出現使用了不該是自己職責的權限功能,
那就是屬於濫權。
那我們也得請法務能夠保證不會出現這種濫權的狀況,
我相信 Ptt 本人也會很堅持本站的傳統就是在於 站長群的自律。
那如果您覺得這種文章的內容不屬於這個看版,
那我請問,這個看版一開始就是在於討論 站規的適當與否,
而站規的適用範圍也涵蓋了 站務人員 在其中,
那麼我想請問 為什麼我們不能夠有這麼一篇建議文章
建議 力行 以往權責分明的制度?
又或者 使用者 能夠到那兒建議了?
BM? SuBOP?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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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3.88.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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