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法務不該管理他人版務

看板PttLawSug作者 (這個版作風真Ptt)時間19年前 (2005/02/05 22:3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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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leasethink ()》之銘言: : 請注意 本版是刪除違背本版版規轉載之判決 : 及 can2 neveronline不實之陳述 : 相關判決已有所說明 : 註冊資料之確實與否正為本版之確認方向 : 另請注意你對他人評判之語氣 : 勿有人身攻擊之情事 : 再犯本版將原文退回後刪除     我看了看文章,並不以為這篇文章有對誰人身攻擊耶,     看了看這個版的版名是 PttlawSug 吧?     中文是 法規建議版     那我就不懂啦,為什麼這麼淺顯的中英文,     在你的解讀下是   請注意 本版是刪除違背本版版規轉載之判決    那到底這個版的功用 是法規建議 還是您所主張的那句話?     changtai 文中所顯示出來的用意在於 權責分明 這四個字吧? 就像是帳號總管不該管到站務的事情,站務不該管到法務的事情一般,     當然在系統裡頭,沒有出現(沒有寫)      法務站長能夠/該有 哪些權限,而是統一給予站長權限,     所以只要有出現使用了不該是自己職責的權限功能,          那就是屬於濫權。   那我們也得請法務能夠保證不會出現這種濫權的狀況,     我相信 Ptt 本人也會很堅持本站的傳統就是在於 站長群的自律。          那如果您覺得這種文章的內容不屬於這個看版,     那我請問,這個看版一開始就是在於討論 站規的適當與否,     而站規的適用範圍也涵蓋了 站務人員 在其中,     那麼我想請問 為什麼我們不能夠有這麼一篇建議文章     建議 力行 以往權責分明的制度?          又或者 使用者 能夠到那兒建議了? BM? SuBOP? Administrati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88.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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