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法務不該管理他人版務
※ 引述《changtai (可悲的PTT法務)》之銘言:
: 前幾天我才知道
: 原來法務可以修改別人文章 可以在別人的版上行使版主權力
: 建議這樣的權限 應該取消
: 因為有這樣的權力並不能使查案過程結果更清楚明白
: 反而會惹上球員兼裁判 甚至還兼對方教練的嫌疑
: 試想 如果法務把不合自己想法的文章通通砍光 大搞一言堂
: 或是直接修改別人文章 把黑的說成白的
: 我們能有什麼證據 能有什麼辦法去制止?
: 如果說是為了時效 那檢舉cp後 為什麼cp的文章依然不動如山?
: 還是要版主自己去刪除?
: 而有了這樣的權限 能使查案結果更清楚?
: 我想應該沒有證據會比註冊資料 各種log檔還清楚吧?
: 所以我認為 法務既沒有需要也沒有必要擁有這樣的權限
: 建議站方取消
: 不知道會不會被說要到pttsuggest去申請而砍文?
: 但法務的權限應該算是站規的規定吧?
: (雖然我根本找不到相關權限的規定...)
短短二日前的建議
在發生法務介入《PttHistory》版務的今時今日看來格外刺眼
十日前法務站長的聲明亦屬明日黃花 (摘錄部分置於文末)
法務的權限似已出現不小的問題
是否可請站方法務群重新制訂以為規範
法務所行使應為司法權之作用
在法務明顯人力不足的情況下
是否仍須由法務為判決前進行查案過程
或是立於單純的中立裁判官角色
由站務(含板務,下同)來對申訴者進行抗辯,負舉證責任
縱然仍維持查案制
法務對於非「法務部」看板以外其他看板
亦應僅有查閱權而無實質站務的管理權限
方符法務站長所強調權力分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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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1/29 JasonBourne R: [問題] 版工,你在hate版po的
P.8
本站法務自新制實施以來
法務的權限就定位在「法務違規行為之檢舉及申訴處理」這點之上
從來就沒有擴及到法務以外的其他站務(不只是板務,還包括帳管等等)
P.9~10
如果你問我
板務站長違反板務規範時要不要處理?
我的回答當然是要
但你要我用法務站長的身份來介入板務
那我只能說現行站規並沒有賦予我這樣的權限
我被任命為法務站長
我的權限就必須受到站規對於法務事項的限制而不能自行擴張
P.11~12
在現狀下
法務站長對於不屬於法務權限範圍內的板務事項
是沒有管轄權的
而這個現狀有沒有修正的需要
如果能探究且連結到背後「站主權誰屬」的問題
確實是值得討論的議題
但在修正之前
如果你要堅持法務站長必須要成為板務事項的最終裁決者
那我希望能看到你的論證以及依據
而不是聽起來悅耳但內容空泛的「公理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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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可否請 P法務在回應板友時
如同法務站長文末所述以「論證及依據」
來代替「公平合理」、「公平正義」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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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眼淚,慎重地裝進玻璃瓶裡.....
存起來,正好養活一尾名為愛情的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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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14.70
※ 編輯: ismail 來自: 219.91.114.70 (02/08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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