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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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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asonBourne (賴唐諾)時間19年前 (2004/10/09 00: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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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sonBourne (JasonBourne) 看板: PttLaw. 標題: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版). 時間: Sat Oct 9 00:18:25 2004.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一編 法例. 第一條(規則目的及本站範圍). 批踢踢
(還有6534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zbuda (未來鼓手)時間12年前 (2012/06/15 23: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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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十五條 那板不受理業務於本版受理之業務是否形同廢文阻礙申訴權利呢?. 另外依第一章第五條. 是否能阻止一行文之規定直接發生效力呢?. 看板違規行為屬告訴乃論者,版主是否有權直接行使呢?. 還有能否解釋限制字數與限制三篇的法理?. 還有本版刻意忽略職責的規定有沒有?. --. 發信站:
(還有87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zbuda (未來鼓手)時間12年前 (2012/06/20 14:3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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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為何看到這裡有動作仍然沒回應呢?. 不知道,是否"職責"這些也被重新闡述過 讓人覺得像是火星文符號而已. 而喪失了公示效力呢?. 抑或是本版的悖論關係,而讓這些東西置身於本版之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22.99.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rainfighter (嗶子的嗶嗶大冒險)時間12年前 (2012/06/20 17: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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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在本板的發文次數,我想應該進出本板至少超過五次。. 希望你能花個一秒鐘看一下進板畫面上這句. "本板不受理板務申訴". 謝謝。.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24.55.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zbuda (未來鼓手)時間12年前 (2012/06/20 17: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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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是沿著"公法"上來的,你有看過我上面的問題嗎?. 希望你花點時間深思,不要人身攻擊了. 希望你主動調查後,再來看看. 我體諒你這樣層層上來無法看到全部 然後注意"時效"問題. 我還沒行使排除權利行使障礙的權利耶.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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