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azAAf5X (Violation)
判決主文:
被檢舉人(JimJimJim)開立罰單乙張。
判決理由:
查本案檢舉人已於回信內明確告知除檢舉外,請勿寄站內信,以及被檢舉人若有對於
板務(包含政見)的問題,請同時寄給兩位板主等等,惟被檢舉人仍無視訴求,執意就
同一事項再寄站內信。
省錢版另定有兩位版主輪值處理版務時間的規定,故關於當下處理版務應為哪一位版
主,自應參酌。而本案發生時間為9/1,並非檢舉人應負責處理該版版務期間,自不負
有處理版務之義務,且版主也是使用者,自有權對不喜之使用者告知不願在收到特定
範疇內,或是特定範疇以外的站內信,更甚者,使用黑名單功能亦無不可。
故被檢舉人之行為構成騷擾站內信之行為,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
款第一目之三,處罰單一張。
※ 引述《finhisky (finhisky)》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finhisky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 (b)文章編號:#1azAAf5X (Violation)
: 3.欲申訴之判決︰#1azAAf5X (Violation)
: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 4.不服理由︰
: 本人申訴被檢舉人JimJimJim 站內信騷擾
: Violation板判決不構成騷擾,本人不服判決
: 以下先再次簡短說明本人申訴內容,再說明不服理由
: 一、申訴內容
: 被檢舉人JimJimJim 於9/1寄第一封站內信詢問本人
: 參選板主時之"政見"進度,並要求本人公告向板友說明
: #1ayU9OLP (Violation)
: 本人回信答覆時 #1ayTpFZ_ (Violation)
: 同時於回信中告知:
: ----------------------------------------
: 以後除了檢舉以外,請勿寄站內信給我
: 這封信也請不用回信
: 如果有關於板務(包含政見)的問題
: 因為目前有兩位板主,不宜由單一板主決定
: 請你以群組寄信同時寄信給兩位板主
: 單獨寄給我的話,恕不點閱及回復
: 如繼續不合法正當的寄無關信件,會檢舉騷擾
: ----------------------------------------
: 本人上開回覆內容,已清楚寫道
: 1.以後除了檢舉以外,請勿寄站內信
: 2.這封信也請不用回信
: 3.有關於板務(包含政見)的問題 ,請同時寄給兩位板主
: 4.如繼續不合法正當的寄無關信件,會檢舉騷擾
: 但被檢舉人收信後,隨即於當天又再寄站內信給本人
: #1ayTpMEa (Violation)
: 且內容與第一封信相同,繼續要求本人公告"政見"之進度
: 被檢舉人寄第二封信之行為,完全違反本人告知其1~4點,應屬騷擾
: 1. 被檢舉人來信,非檢舉
: 2. 已告知被檢舉人不要回信
: 3. 板務問題,不要單獨寄給本人,且9/1非本人輪值板主期間 (詳後述)
: 4. 被檢舉違反本人告知其之1~3點,自屬不合法正當的無關信件
: 二.不服理由
: 原判決(欲申訴之判決)判被檢舉人不構成騷擾之理由主要有2點
: 1.指本人去信內容,若繼續"不合法正 當的寄無關信件,會檢舉騷擾。",語焉不詳
: 2.若使用者與版主單純進行版務討論,本應以較寬鬆之審查基準予以審視,
: 另查該版公告 #lasbvVz3 (Lifeismoney)裡所提,課以版主應將與使用者
: 進行版務討論做為義務,加以禁反言之意旨,版主自不應拒絕使用者就
: 版務討論而寄送站內信之行為。
: 關於第1.點
: 本人回覆內容,已清楚寫道
: 1.以後除了檢舉以外,請勿寄站內信
: 2.這封信也請不用回信
: 3.有關於板務(包含政見)的問題 ,請同時寄給兩位板主
: 4.如繼續不合法正當的寄無關信件,會檢舉騷擾
: PttLegist判決時,僅提到上開第4點
: 忽視本人已向被檢舉人告知上開1~3點
: 且被檢舉人寄第二封信,亦違反上開1~3點
: 又PttLegist判決稱,本人寫的"不合法正當"的寄無關信件,語焉不詳
: 那是因為PttLegist非被檢舉人本人,所以未能完全理解用詞之涵義
: 被檢舉人JimJimJim 於省錢板被多數板友稱為"合法正當"哥
: 此篇板友之推文可供佐證 #1ayU-78T (Lifeismoney)
: 綽號來源是因為被檢舉人曾以高道德標準自居
: 批評其他板友於省錢板之文章是貪小便宜、不合法正當
: 因此,本人信中寫的"如繼續不合法正當的寄無關信件,會檢舉騷擾"
: 其實只是再次告知被檢舉人,勿違反上開1~3點,否則會檢舉騷擾
: 被檢舉人自知其被稱為合法正當哥,所以應能理解合法正當一段
: 是對其以高道德標準之調侃,請其不要說一套作一套,並無語焉不詳
: 另外,參考本板判例 #1KaxtRVU (PttLaw)
: (3)案件若為板主與使用者之板務溝通,
: 其內容為個案之討論,
: 板主已明示該案無庸再議、請勿再回信。
: 若寄信人再度寄信者為討論其他案件,
: 與原案件無關,
: 則不應認定為信件違規。
: 是否與原案件有關由受理檢舉之法官認定之。
: 既然"再度寄信者為討論其他案件,與原案件無關,則不應認定為信件違規。"
: 反面解釋,若與原案件相關,甚至內容幾乎一樣,則應認定為信件違規
: 依上開判例,本人已去信被檢舉人,明示該案無庸再議、請勿再回信
: (即上開本人去信中所寫的上開1~4點內容)
: 被檢舉人又第二次寄信,且內容與原案件相關、幾乎一樣
: 故應認定為信件違規
: 關於第2.點
: PttLegist判決雖稱,進行版務討論,應以較寬鬆之標準,另省錢版公告
: #lasbvVz3 (Lifeismoney) 裡所提,課以版主應將與使用者進行版務討論做為義務
: ,版主自不應拒絕使用者就版務討論而寄送站內信之行為。
: 但站規、板規並未明文賦予使用者寄信討論板務之權利,亦無明文要求板主
: 有接受板務詢問來信之義務或責任。
: 且依站方判例 #1ReeLWvv (BoardCourt) 之內容
: "各級板務人員有權對任何他不喜歡的使用者設定黑名單、拒絕收信。"
: 舉重以明輕,既然板主有權設黑名單,使其無法直接寄信板主檢舉、詢問板務,
: 則較輕微之,僅告知除檢舉外物來信,否則會檢舉騷擾 (其仍可寄信向板主檢舉),
: 自應認可板主可以拒絕使用者就版務討論而寄送站內信之行為,及保障板主不被騷擾
: 之權利。
: 否則,板主想避免被騷擾時,僅得透過黑名單之方式,然此舉反而對被黑名單者
: 更不利,導致其連檢舉都無法寄信給板主。
: 且PTT就黑名單設有上限32人,但使用者中,會對板主提告、為騷擾行為者非在少數,
: 多重帳號、買帳號之情形亦所在有多,故僅透過黑名單不足保障板主不被騷擾之權利。
: 退一步言,PttLegist判決雖稱,省錢版公告 #lasbvVz3 (Lifeismoney)
: 課以版主進行版務討論做為義務;但PttLegist並未看清楚上開公告。
: 該公告寫得很清楚
: 每月1~15號的文章、推文、板務詢問:由supersax處理
: 每月16~月底的文章、推文、板務詢問:由finhisky(處)理
: 本人負責接受板友來信詢問板務的時間是每月16~月底
: 但被檢舉人兩次來信本人詢問的日期都是9月1日
: 9月1日既非本人負責接受板友來信詢問板務的時間
: 則本人於9月1日應無與板友進行版務討論之義務
: 應可拒絕使用者於非輪值期間,就版務討論而寄送站內信之行為
: 綜上所述,被檢舉人違反省錢板就板務詢問之規定
: 於非本人輪值期間寄信詢問本人之政見並要求公告說明進度
: 且經本人去信告知如回信、再次寄非檢舉之站內信,會檢舉騷擾後
: 仍故意立即再次寄信與第一封信相同內容
: 請判決被檢舉人之行為構成騷擾
: 以保障板主不被騷擾之權利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1KaxtRVU (PttLaw)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PttLaw
: 標題 Re: [申訴] 不服 violation #1KU83WZk 判決
: 時間 Fri Dec 19 13:55:36 2014
: 又依本站 Violation 板長期援用之判決先例:
: #14xM0aHS 案判決):若當事人以明示拒絕和他人通信、對話、對談,
: (以水球或信件告知不欲與其對話或以加入壞人名單作為判斷基礎),
: 之後若行為人再繼續以信件或水球、對談即可該當之該款之騷擾行為。
: 2.經多方考量,
: 並審查過去 Violation 板之判決,
: 以及參酌本站使用者、板主之意見,
: 本板認為,
: 該判決先例應予維持,
: 但須限縮適用,
: 其精神與適用範圍如下:
: (3)案件若為板主與使用者之板務溝通,
: 其內容為個案之討論,
: 板主已明示該案無庸再議、請勿再回信。
: 若寄信人再度寄信者為討論其他案件,
: 與原案件無關,
: 則不應認定為信件違規。
: 是否與原案件有關由受理檢舉之法官認定之。
: #1ReeLWvv (BoardCourt)
: 作者 mousepad ( ) 看板 BoardCourt
: 標題 Re: [申訴] ComGame-Plan申訴重啟
: 時間 Thu Sep 20 01:20:29 2018
: 板務人員首先也是個使用者、然後才是板務人員。
: 因此,
: 各級板務人員有權對任何他不喜歡的使用者設定黑名單、拒絕收信。
: #1ayU-78T (Lifeismoney)
: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看板 Lifeismoney
: 標題 [公告] a09728347966 JimJimJim 禁言
: 時間 Fri Sep 1 22:04:52 2023
: 推 iunn93707: 合法正當的人天天違規哈哈哈哈哈哈哈 1.161.80.172 09/01 22:32
: 推 HaiirotoAo: 合法正當 39.10.64.182 09/01 22:47
: 推 linda17a3: 合法正當結果連版規都不看… 61.227.43.79 09/01 23:02
: 推 bakayalo: 合法正當的進出水桶,果然是3jim 223.141.85.231 09/01
: 推 SundayPeople: 合法仔 106.64.175.39 09/02 00:07
: 噓 astrofluket6: 合法正當 107.115.29.110 09/02 00:38
: 推 opheius: 光明哥嘴再秋啊 36.235.118.191 09/02 01:31
: 推 rmoira: 笑死 正當哥正當水桶 111.250.148.101 09/02 19:30
: 推 milk830122: 合法正當違規 180.217.45.167 09/02 22:53
: 推 shaoleo: 合法正當的進桶 114.39.224.44 09/04 00:24
: 推 isgto: 光明正大合法進桶,爽!!! 42.72.235.10 09/04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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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5.144.227.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693921188.A.E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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