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YgMDp24 (Violation)

看板PttLaw作者 (法務部pttlaw板法務)時間1年前 (2022/06/24 14: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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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申訴駁回。 判決理由: 按 #1KaxtRVU (PttLaw) 要旨,為影響「信件溝通自主權」之程度, 本案被申訴人自承「傳錯人」,有爭議部分為 「不需要寫什麼嚴禁台端寫信給你 搞得跟公家機關動用公權力一樣...」 本院認為,這亦非向申訴人傳遞惡意資訊,其信件溝通自主權影響甚微, 故駁回申訴。 ※ 引述《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angel07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 (b)文章編號:#1YgMDp24 (Violation) : 3.欲申訴之判決︰ : 作者 PttLegist (批踢踢法務部檢舉板法務) 看板 Violation : 標題 Re: [檢舉] 不當站內信 : 時間 Wed Jun 15 12:43:28 2022 : ─────────────────────────────────────── : 據回信內容無騷擾意圖,本案駁回。 : 參考前法務站長 #1KaxtRVU (PttLaw) 判決, : 本板辦理站內信騷擾違規,是拒絕「惡意信件」。 : 本案信件僅一封、內文簡短,自承誤傳信件,難認有惡意騷擾,不應認定為違規。 : 4.不服理由︰ : 一、按 #14xM0aHS (Violation) 及近期成立使用者申訴及處理規則 : 第六條第二款第一目之三之違規案例,即行為人於知悉收信人拒收其信後, : 繼續無正當理由寄送站內信,即構成「信件騷擾」違規要件該當, : 毋庸証明行為人有騷擾之意圖 (事實上亦無從証明)。 : 二、原案件,行為人 heavydog 於接收拒信通知後, : 仍繼續回信除表示誤傳外,復指責本人語氣及用詞不當云云, : 並非貴法務指稱之「內文簡短、單純道歉」。 : 三、按貴法務援引之 #1KaxtRVU (PttLaw) 前例第一、二點, : 相對人若僅回信表示「了解」或同義文字而無其他敘述,則不認定違規, : 然本案行為人之回信內容已逸脫「單純回覆了解」範圍, : 是以,本人認為貴法務不當引用該前例。 : 四、合於前述,本人認為行為人既無 #1KaxtRVU (PttLaw) 所述之例外情形, : 仍應成立第六條第二款第一目之三之違規。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 4431 ! 12/19 longbow2 R: [申訴] 不服 violation #1KU83WZk 判決 : ┌─────────────────────────────────────┐ : │ 文章代碼(AID): #1KaxtRVU (PttLaw) [ptt.cc] Re: [申訴] 不服 violation #1K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418968539.A.7DE.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344 Ptt幣 │ : └─────────────────────────────────────┘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PttLaw : 標題 Re: [申訴] 不服 violation #1KU83WZk 判決 : 時間 Fri Dec 19 13:55:36 2014 : ─────────────────────────────────────── : (節錄第47~62行) : (1)站規所稱"超過一定數量", : 若本站寄信人寄發信件後, : 收信人回應以不願繼續溝通, : 寄信人又予寄信, : 此已違反收信人之信件溝通自主權, : 原則上依判決先例, : 應已違反站規。 : (2)若寄信人再度寄發之信件, : 乃表達尊重收信人先前回信之意, : 且信件僅一封、且內文簡短, : 如僅回答:了解。 : 此影響信件溝通自主權甚為輕微, : 不應認定為違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2.62.120.4 (亞美尼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656052379.A.B61.html
文章代碼(AID): #1YjLgRjX (Ptt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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