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JustSad) Re: 關於您的推文比喻方式,個人認為有所不妥

看板PttLaw作者 (水瓶雙魚)時間3年前 (2020/07/08 00: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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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lan0219 信箱] 作者: alan0219 (水瓶雙魚) 標題: Re: 關於您的推文比喻方式,個人認為有所不妥 時間: Fri Jul 3 11:10:10 2020 查閱過Violation相關版規 在下寫給您的信,並無辱罵或者無故騷擾之嫌 會寫信給您,也是有因果關係 因是因為您的推、註、噓文內容,比喻之方式讓在下感覺不愉快 果才如此在文章中修改,以及寫信告知您,比喻方式也許有所不當 在本人並沒有實際上操作過您所說的比喻事情之下 您的比喻方式假設的並無根據,讓在下有被冒犯、身心有受到傷害之感 且該文章為網路公開之場合,望您比喻之用詞能夠在稍微修飾一二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所以特此寫信向您說明 並無惡意或者引戰之嫌云云 如果您還是要強調「勿再來信騷擾,否則再次檢舉。」類似之語 那我也大概瞭解您的心態為何了 再次叨擾,非常抱歉 ※ 引述《JustSad (職業被告)》之銘言: : ※ 引述《alan0219 (水瓶雙魚)》之銘言: : : 對於PTT,本人雖然上站次數不少 : : 但是實在不是很了解所有的板規等等 : : 所以想要請問,您要檢舉我什麼? : : 信件內容並無任何辱罵之類的性質 : : 只是想告知您,對於您在文章上的推文比喻方式感覺到不太舒服 : : 請問,對此,您只有檢舉這個想法嗎? : : 可否煩請告知,在下觸犯了哪條法規?法規內容為何? : 勿再來信騷擾,否則再次檢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84.87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lan0219 (111.248.45.171 臺灣), 07/08/2020 00:54:24
文章代碼(AID): #1V1AZ17P (Ptt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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