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JustSad) Re: 關於您的推文比喻方式,個人認為有所不妥

看板PttLaw作者 (水瓶雙魚)時間3年前 (2020/07/08 00:54),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 [本文轉錄自 alan0219 信箱] 作者: alan0219 (水瓶雙魚) 標題: Re: 關於您的推文比喻方式,個人認為有所不妥 時間: Fri Jul 3 06:41:20 2020 對於PTT,本人雖然上站次數不少 但是實在不是很了解所有的板規等等 所以想要請問,您要檢舉我什麼? 信件內容並無任何辱罵之類的性質 只是想告知您,對於您在文章上的推文比喻方式感覺到不太舒服 請問,對此,您只有檢舉這個想法嗎? 可否煩請告知,在下觸犯了哪條法規?法規內容為何? ※ 引述《JustSad (職業被告)》之銘言: : ※ 引述《alan0219 (水瓶雙魚)》之銘言: : : 剛剛才注意到您在【L_TalkandCha】看板中 : : 文章代碼:#1U-8ifHj : : 中的推文內容 : : 您提出的比喻開頭方式,是我不太能接受的 : : 強姦,我認為這是一個很敏感的詞 : : 先不說我從未做過同等或者類似的事情 : : 我甚至也跟異性朋友蓋棉被純聊天過 : : 所以對我的道德觀來說,這樣的比喻讓人不太舒服 : : (對於發生性關係之類的行為,我是非常保守的人) : : 您可以引用其他比較讓人觀感(道德上)比較能接受的比喻 : : 例如,隨地傾倒垃圾等等之類 : : 我能理解您想表達的意思 : : 但是請恕在下無法接受您這樣的比喻方式 : : 我想,您並無什麼惡意 : : 但是這樣對於道德觀的比喻方式,我認為是有種被抹黑的感覺 : : 我也不知道該要求您什麼回應 : : 但我還是想要跟您訴說我對於這樣比喻的反感 : : 若有叨擾,還請見諒。 : 勿再來信,否則檢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84.87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lan0219 (111.248.45.171 臺灣), 07/08/2020 00:54:04
文章代碼(AID): #1V1AYjbW (PttLaw)
文章代碼(AID): #1V1AYjbW (Ptt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