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 #1Tcw-TT3 (Violation)之判決

看板PttLaw作者 (尖酸苛博文)時間4年前 (2019/10/08 07:04), 4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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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1.申訴人ID: ckshchen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b)文章編號:#1Tcw-TT3 (Violation) 3.欲申訴之判決︰ 經使用者明示拒絕,被檢舉人仍續行寄信,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 第一目之三。 4.不服理由︰ 1.他檢舉的那封信並非騷擾信,且確實有實質必要 該使用者的宣告內容為 =============================== 敬告ckshchen,如再利用板務信件穿插其他內容騷擾本人 本人將至violation檢舉 ================================ 然而從信件內容可以明白知道 再寄的那封信並非版務外的其他內容 也就是他所說的其他內容並不成立 而是明確告知他,kai3368版主仍接受他的檢舉 他之後要檢舉,還是必須照流程走而不能直接到組務檢舉 還有該封信回復他的提問就是他之前的檢舉在討論中 "封鎖前請先處理我先前的檢舉案" 由於他之前已經有明明寫得很清楚,他也確實看到了,卻當作沒看到之行為 基於版務管理,必須和他明確說明 https://www.ptt.cc/bbs/Buzz_Suggest/M.1570365359.A.0ED.html 從他仍然跳過kai3368,直接到組務檢舉這行為來看 很明顯的特別告知他kai3368版主接受檢舉這件事是必要的 而他第二封信說勿再寄送版務信後,我連版務信都沒再寄過了 a.他說不要寄版務信以外之其他內容--->那封是版務信 b.他第二次說連版務信都不要寄--->完全沒再寄過任何信件 完全遵照他的宣告 2.很明顯此次檢舉是故意翻舊帳,而非覺得被騷擾 請看新轉貼的證據 9/30 22:26:24 2019 他再次寄了一封信宣告請勿再次騷擾 然而之後我一封信都沒寄過 代表我前一封信只是要告知版務 A.kai3368仍接受申訴,不可以直接去組務檢舉 B.他詢問的檢舉有在討論 如故意要騷擾,後面我應該要再寄 9/30他宣告勿寄,除了告知版務那封後後就沒再寄 已經過了一個禮拜 他10/7才來檢舉說我騷擾他 用意何在? 他在Violation檢舉我時 他不貼上這封信,以及不告知這封信之後我沒再寄信之事實 簡短流程 9/30 QK->ck 他宣告勿再寄信,但他的回信中有嚴重版務誤解 9/30 ck->QK 告知他對版務的誤解之處,請他之後照程序走 9/30 QK->ck 再次宣告不收信 9/30->10/7 我沒任何寄信,代表我並非要騷擾他,也尊重他的宣告 10/7 不知道什麼原因,忽然想檢舉明明一個禮拜沒和他有任何互動的 講解完版務,回答他的疑問後就沒再寄過信,如何能說是騷擾? 如他當時第一封信就覺得被騷擾 何必再寄第二封說連版務信都不要寄 而且收到信的當下到後面的一個禮拜都沒感到不舒服 這過程中也沒再接到我任何的信 代表此次檢舉並不是因為感到被騷擾 ps:他有去buzz_suggest檢舉我,個人認為我在10/7的回應完全讓他站不住腳 但我不是他,不敢說這就是主因,只能敘述有這件事發生,供為參考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證明他說我騷擾的那封信有其必要 (告知kai3368仍然接受檢舉) #1TcT-l3j (Buzz_Suggest) https://www.ptt.cc/bbs/Buzz_Suggest/M.1570365359.A.0ED.html 第二次宣告的站內信如轉錄 (9/30他再次宣告後就沒再寄過信,因為已經告知完版務) 足以證明我並沒有要騷擾他,而且他有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收到信卻還要來檢舉 其用意並非是覺得被騷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67.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570489498.A.FA9.html ※ 編輯: ckshchen (220.136.67.53 臺灣), 10/08/2019 22: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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