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八卦板主 diefishfish 亂水桶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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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 biostar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 diefishfish
(b)文章編號:
3.被申訴之判決︰
GossipPicket #1HoKhWSE
4.不服理由︰
因為對方拒不回應,一天利用對方發新聞文一推而已,
而且是要求yfme要道歉,內容也是具體的事實,
如果這樣也要被當成張爸文鬧板來水桶 14 天?
(張爸文可是一天好多文章有好多推,而且沒有特定對象亂發)
而且檢舉者並非當事人,實在令人無法服氣!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板規所指應該是短時間內的連續重複推文,但是如果只是一日一推,
而且有針對特定對象和主題,怎麼可以算是鬧板張爸文?
有很多人每天上來都會噓個空或簡短內容,是不是也要水桶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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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2.13.174
※ 編輯: biostar 來自: 1.172.13.174 (06/25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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