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用申訴 Cross-Post 了啦

看板PttLaw作者 (統一獅加油)時間12年前 (2011/12/31 02:2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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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u4xHm (Violation) 你明明就跨6個版貼文了 cross-post屬實啦 (四)Cross-Post 違規認定標準:    於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     被檢舉、轉錄或Cross-Post時 同一檢舉案不同ID但上線位址相同者一併處分 申訴個頭 ※ 引述《GSMART (鞋帶超人)》之銘言: : ※ 引述《dalyadam (統一獅加油)》之銘言: : : 作者 MohLih (時間會證明一切) 看板 PttLawSug : : 標題 [公告] 常見Cross-Post之問題與解答 : : 時間 Wed May 13 19:00:39 2009 : : ─────────────────────────────────────── : : Q:莫名其妙收到罰單,該去哪裡申訴?是否能夠撤銷? : : A: : : 確認罰單是由站務警察或系統警察開出 : : PoliceICAC不受理Ptt系統警察所認定之CrossPost罰單申訴 : : 依照現行站規,CP或其他違規事實明確者,也不會撤銷罰單 : : 但批踢踢小組長以上若因組務/站務需求收到罰單 : 那就更莫名其妙了,明明就是系統有bug : 無法明確辨明情節輕重 : 憑什麼罰?又為什麼不能撤銷? -- 特偵組!那邊有人兩天燒 特偵組!那邊有人一年股利賺 特偵組~蔡英文為國家賺10億 兩億 二十九億 ψ T 他媽的 ◎ ◎ 喔~~ ︶ ︶ ◎ ◎ 喔~~ ︶ ︶ ◎ ◎ 立案偵查! ⊙◥ 3╯ξ 沒王法了 (哈欠) (煙~) 是不是?!(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228.190 ※ 編輯: dalyadam 來自: 220.131.228.190 (12/31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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