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樓上的判決我不能回文 所以特此發文

看板PttLaw作者 (悶)時間17年前 (2007/08/26 13:2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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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你說我沒有證據說書記官多次刪文 並且完全不解釋他那句 我對批踢踢有何貢獻 麻煩請你去找書記官 要他把刪除的文章拿出來 他之前公告有說收錄至精華區 麻煩你找找 另外你的判決只說了一句 書記官那句 我對批踢踢有何貢獻 沒有污滅的情形 但是我好像沒有看到書記官對此句話做出完整的說明 並且我被列退的文章是因為書記官多次刪除文章並且屋篾我才憤而抗議 你自己的判決也說了 他那句話會讓使用者誤解 我多次向書記官要求要他說明那句話的意思 他馬上刪文 並且留有公告作為證據 那既然已經讓我誤解? 那我發的文有何錯誤地方?? 你卻讓我劣文?? 難以服人 你法官說沒有污衊就是沒有?? 書記官自始自終都不敢對這句話做出回應 請問你法官哪來的判斷依據?? 另外我的疑問 要是因為PTTLAW托案太久不審 導致申訴人刑期結束後仍未獲得公正判決 請問這中間的刑期是否PTTLAW要負責? 又或者應該將做出錯誤判決的版主嚴加查辦? 否則版主只要擺爛不回應 PTTLAW又拖一拖 申訴人在尚未得到PTTLAW最終定讞之前 就被迫強迫服刑 請問 還未定罪 何來服刑之行為?? 念法律的大法官 麻煩你想想前因後果 要是事後沒有補救的措施 不是助纣為孽??? -- 念法律的麻煩講求證據 說文解字不是法官說的算..只要有爭議都會一直爭議下去 根據前面的判決 我沒有指定任何人是豬 你法官卻可以說我就是罵人??請問你哪來的證據? 證據不代表是你的推理 要是你的推理可以當證據 誰的口才好誰就贏了 還要法律幹麻?? 法官大人 法律的創立意義是什麼...? -- shushuxxxxx:或者你在前戲的時候會講些很雞掰的自以為煽情的下流粗俗話 可能你太窩囊讓他覺得很沒種 作者 tetfreexxx (白馬唐僧踢二踢) 標題 Re: 申訴 不算,因為他說了或者。 以上,申訴駁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3.50.178 ※ 編輯: yourhusband 來自: 210.203.50.178 (08/26 13:26)
文章代碼(AID): #16qGtaSg (Ptt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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