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競賽制度
《競賽制度》
一、2010大心盃羽球賽制(團體賽)
(一)預賽:
1.為分組循環,以校為單位,共分為5點(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每點均
為21分5點不打完,先贏三點者獲勝。
2.剩一場得2 分,敗一場得1 分,棄權以零分計,以積分多寡計算名次。
3.積分相同時名次判定之優先順序:
a、 兩隊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b、 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積分相同之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之勝場除以
負場之勝率,大者為先。若再相同時,以該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之勝分除以負分
之勝率,大者為先。如再相同時,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決定。
c、 計算勝率公式為:勝率=得點(局、分)除以失點(局、分)。
(二)複賽:
1.預賽取8組進入決賽。
2.為單淘汰制,先搶下三點者為勝。
(三)比賽規則 :
1.其他詳細規則以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為主,請參考
http://www.vghks.gov.tw/meta/hclam/rule.htm
2.比賽球員不得兼點。
二、2010大心盃羽球賽制(個人賽)
(一)預賽:
預賽採分組循環制
1.分為男單、女單、男雙、女雙
2.每場比賽為一局三十一分,十六分換場,先得三十一分者為勝,不加分。
3.勝一場得2 分,敗一場得1 分,棄權以零分計,以積分多寡計算名次。
4.積分相同時名次判定之優先順序:
a、兩隊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b、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積分相同之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之勝場除以
負場之勝率,大者為先。若再相同時,以該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之勝分除以負分
之勝率,大者為先。如再相同時,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決定。
c、計算勝率公式為:勝率=得點(局、分)除以失點(局、分)。
(二)複賽:
1.預賽取8組進入決賽。
2.為單淘汰制。
(三)比賽規則 :
採落地得分制,先得三十一分者為勝,不加分。
其他詳細規則以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為主,請參考
http://www.vghks.gov.tw/meta/hclam/rule.htm
*註:在雙打個人賽中,每個人每組限報一隊,不得在同組中重複報名。
三、2010大心盃桌球賽制(團體賽)
(一)預賽:
為分組循環賽。
1.每隊分為5點(男單、男雙、女單、女雙、混雙),每點均為11分制,5點皆打完,
得三點者勝。
2.勝一場得2 分,敗一場得1 分,棄權以零分計,以積分多寡計算名次。
3.若遇到積分相同時,將各隊的勝場數減掉負場數,得分高者勝。
(二)複賽:
1.採單淘汰制,以五局三勝制決定勝負。
2.進入決賽隊伍數依實際報名隊伍數再決定。
(三)比賽規則:
1.依照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最新審定之桌球規則。
2.比賽球員不得兼點。
四、2010大心盃桌球賽制(個人賽)
(一)預賽:
預賽採分組循環制
1.分為男單、女單、男雙、女雙。
2.勝一場得2 分,敗一場得1 分,棄權以零分計,以積分多寡計算名次。
3.每場比賽為十一分制,以五局三勝制決定勝負。
4.循環賽時若積分相同時,將各人的勝場數減掉負場數,得分高者勝。
※女雙及混雙之組合皆可報名男雙。
(二)複賽:
1.採單淘汰制,以五局三勝制決定勝負。
2.進入決賽隊伍數依實際報名隊伍數再決定。
(三)比賽規則:
依照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最新審定之桌球規則。
五、注意事項 :
1.各隊比賽選手請盡量穿著隊服,或顏色相似的衣服,並請務必著運動褲及球鞋入場(館
內禁止穿著皮鞋、硬底鞋、有跟鞋、拖鞋及赤腳進入)。
2.比賽時,運動員應按規定時間半小時前到場檢入,如比賽時間變動,以主辦單位競賽組
報告為主。比賽時間已到而未能出場比賽者,由裁判員判定棄權。
3.所有比賽,女生皆可打男生點,但男生不可打女生點,且不可兼點。
4.各選手請攜帶身份證或貼有照片足供證明身份之證件,以備查核。遇資格抗議時,當場
不能提出證明者,取消其比賽資格及已得之成績。
5.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決判,及不遵守比賽條例規定者,即取消其比賽資格。
六、申訴:
欲申訴隊伍請至大會領取申訴單,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若經大會判定申訴有
效,則該申訴成立並退還保證金,反之保證金歸入大會。
以上規則若有更動將會隨時公告上網,日後隨秩序冊將會有完整的細部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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